安了不少,那些东西似乎没有躲藏在这间店里。
不管怎么样,总之还是快点找到快点闪人吧,这座鬼村子我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这家店果然比之前那一家店可爱多了,翻找了没多久,我就在文具柜上发现了手电筒和指南针。
只是手电筒是那种塑料制,很像玩具的小手电筒,指南针也不是电子制,是类似小学生上自然科学时,老师统一发的那种阳春型指南针,直径两公分的大小,就一根箭头和一个n字。
不是很满意,但可以用就好,在这种环境下也没办法要求太多,我把柜上的手电筒和指南针全搜刮了下来,这种东西不怕多,就怕少。
“对了,还有电池!”我恍然醒悟过来,没电池,就算有手电筒也不能用。
电池就放在柜台的玻璃柜里,很显目,我想也不想地就进到柜台,将玻璃柜中的电池清扫一空。
“哈,皇天果然不会辜负有心人!”
就在我既开心又得意的这时,突然感觉到我的脚踝被什么东西用力抓住,我还来不及作出反应,下一瞬,一股剧痛立刻从我的小腿猛地冲上大脑。
——它躲在柜台的桌子下面!
它紧紧咬住我的小腿不放,强烈的恐惧比被咬的事实更让我为之惊慌失措,我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不断地用另一只脚踹它的头,可它就像没有痛觉,紧紧咬住我不放。
“嘶……”的一声,我的牛仔裤被它咬破,小腿也连皮带肉被它咬下一大块,鲜血飞溅。
很痛,痛得我冷汗直流,却也因此让我得到自由,我两手紧抱着搜刮到的东西,连滚带爬地逃离了柜台,一个脚步踉跄跌坐在地上,强烈的恐惧让我心脏跳动的声音,在静谧的店内显得异常清晰。
那个东西一边发出如野兽般的呻吟声,一边缓缓从桌下爬出来,我看清了它的长相,那是个我认识的“人”。
陈明嘉。
那个天之骄子再也不复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原本出色的五官少了鼻子和一只右耳,有神的双眼变得一片白蒙混浊,右脸颊也被咬掉了一块肉,我几乎可以看见那隐藏在肌肉中的骨头……
它的下半身也不见了,所以当它靠着双手从桌下爬出来时,实木制的地板会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也就是在这时,我发现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从后门的出口拖曳到了柜台,只是由于光线昏暗我才没有注意到,而这一个不注意,把我给害惨了。
它爬出桌底后,就以混浊的双眼看着我(可是我不确定它是不是“看得到”我),没再继续往我的方向爬过来,因为就在它的正前方,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的阳光。
看来就如江礼所说,这些东西确实害怕阳光。我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因火辣辣的剧痛皱起了眉头。
“陈明嘉……你生前讨人厌,死了以后更惹人讨厌。”
我没胆量砸破它的头颅,它的样子太有震慑力了,只好恨恨地啐了它一口,勉强平衡一下心情。
随手拿了卷绷带和一瓶酒精,我拖着受伤的右脚,一拐一拐地走出了店外,迎向满脸紧张的李雯婷。
“张大哥,你的脚——”她看到我血流不止的小腿,双眼瞬间充满水光。
我把手电筒那些东西丢到推车里,忍着痛道:“没事,只是被咬了一下,命没丢就很幸运了。”说完我一屁股坐下,先用酒精消毒,再用纱布熟练地将伤口包扎起来。
“走吧,我们快点赶去和江礼会合。”
李雯婷点点头,擦掉眼角的泪水,自动自发地将推车推起。
远远地,我便看见江礼已经站在村口等着我们了,在他的脚边还有一台颜色斑斓的老旧电锯,以及几捆粗绳。
江礼微微眯起了眼睛,他才张嘴,我便抢先开口,黑凝着脸说道:“什么都不要问,也不要说,我心情已经很不爽了,不想要再更不爽。”
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江礼问道:“……东西都找好了?”
我指着推车,口气阴沉地说道:“都在这里了,你自己不会看吗?”
“那就走吧。”
江礼倒也没和我计较,径自将电锯和绳子放上推车,示意李雯婷帮忙扶着我走。
我把手搭在李雯婷纤细的肩膀上时,不禁心想她也不是没有用处,至少还可以当我的人体拐杖……
“这样就要走了吗?”一道低沉又极富磁性的嗓音,在我们三人的耳中乍响。
“谁!?”
我们三个人的脸色同时一变,立即转过头,顺着声音的来向看去,在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休闲服,再再突显出他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胸膛和修长的双腿。他轮廓清晰的五官,一笔一划都彷佛是毫无瑕疵的完美,而飞扬利落剑眉下的一双眼瞳,竟是闪亮生辉的金色。
虽然形象完全不同,但的确是“那个男人”没错,那双金色眼瞳只要看过一次,就永远无法遗忘。
明明是最灿烂耀眼的颜色,却没有情感,没有生气……只让人感觉到一股寒透内心的阴郁森冷。
那个男人看着我们,扬起嘴角,轻轻地笑了,“就这样走了,你们会后悔的。”他平举起手,用他的食指指尖对着我,“尤其是你,你会后悔得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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