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嘉樱大学毕业之后去了德国留学,回国开了一家牙科诊所,她高中立下的独身flag依旧立着,叶籽虽然有几年一直想向她看齐,最后惨被打脸。互相一通衷肠俗下来,喜欢的人,不论隔了多久,还是会互相吸引,最后酒也灌了不少,反正叶籽是断了片,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
上苑的这套房子对叶籽来说可能是有毒,来必醉。她最后睡到11点才醒,骆明远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没喝酒,好像也累得够呛。睡得嘴巴跟受了委屈似的撅起来。
叶籽好笑地用鼻子蹭了蹭他,骆明远懒洋洋地笑了一下,眼睛都没睁开,就熟门熟路地搂着叶籽的背把她拉到怀里。在他头顶亲了亲。
这样抱着赖了一会床,叶籽眯缝着眼睛,摸过手机看了看时间。就醒了大半瞌睡,拍着骆明远:“起了起了,今天要跟爸妈吃饭。”
男人睡性可能天生比女人大些,骆明远虽然跟着起了身,魂还没在云天外,走到洗漱台前也没完全醒,半梦半醒地把下巴垫在叶籽肩上,像一只懒猫似的轻轻打着呼噜。
叶籽把牙刷挤好牙膏塞到他手上,催促他:“快刷牙,把你胡子也刮了。”
骆明远近墨者黑,学着叶籽的赖皮:“你帮我弄。”
可惜叶籽不是骆明远,没有耐心伺候人:“有手有脚的大小伙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不帮你。”
骆明远苦大仇深地哼唧:“昨天你又吐又闹,我跟带孩子似的伺候你半夜,没良心的。”
“真的假的?”叶籽怀疑地问。
“我骗你有奖么?”骆明远被怀疑蛮不开心的自己站开,气吼吼拿牙刷往嘴里杵。
透过镜子,叶籽也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脸色比自己这个宿醉的还不好,整个人胡子拉碴,挂着两轮黑眼圈,因为没睡好三魂去了七魄,跟粉丝眼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天差地别。
叶籽转过头,接过他手里的牙刷,轻轻地帮他刷起牙来,嘴上却抱怨:“电动牙刷哪有你这么用的,牙龈都戳出血了。”
骆明远倒是从善如流地把手搭在叶籽腰后面,享受起服务来。
刷好牙,叶籽烫了一条毛巾,敷敷骆明远的下巴,再用电动剃须刀替他刮胡子。
大概是隔得过于近了,脸上连毛孔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叶籽才惊觉爱人也不是青春无敌的十几岁大小伙子了,岁月也在他眼角眉间悄悄留下痕迹。
她用手指尖轻轻的揉开他的眉心:“你怎么眉间皱纹都出来了?没事别老皱眉毛呀。”
“还不是被你急的,一天到晚欺负我。”骆明远特别不要脸的栽赃叶籽。
叶籽恼羞成怒地改揉为戳:“放屁,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
骆明远里面抓住叶籽的手说:“你看!现在就欺负我了吧!”
这一番举动搞得叶籽哭笑不得,扔下剃须刀要走:“行!我欺负你,那你自己玩。”
骆明远揽着叶籽不肯放手:“不行。”奶狗找奶似的,在叶籽脸上一通乱啄。用没剃干净地胡子把叶籽蹭得满脸红红才作罢。
两个人闹了一气才出了门。父母见面也没什么好说的,主要是父母辈的过招。尤其骆明远这种婚讯都发出去了的,就只走个认亲家的流程了。
双方对婚事也没什么异议。骆家是被骆明远搞怕了,叶籽家是对骆明远没什么好挑的。一顿饭吃得倒是和和气气的。
就是中途叶籽去上厕所,她的小姑子骆明艳也跟着去了。
骆明艳虽然跟骆明远是一母同胞,但个性跟骆明远截然相反的。天生有着一股子懒散随性的劲。
尽管之前骆明远受伤叶籽和骆明艳一起住过一段时间,但骆明艳交际广,每天饭局酒会很多,早出晚归也没说过几句话。
叶籽很早前就知道,骆明艳跟刘依依要好,对自己没什么好感,也就没上赶着讨好。
今天骆明艳难得主动搭茬,在叶籽洗手的时候,她把细长的胳膊搭在叶籽的肩膀上,跟叶籽说话。
她的个子比叶籽要高半个头,很是给人一种压迫感。
骆明艳不喜欢叶籽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她母亲跟刘依依母亲是手帕交,两个人跟姐妹似的长大,自然站错cp。二是,叶籽在她心里是外人,要是叶籽追着骆明远屁股后面跑,或者骆明远不那么优秀,她心里多少还气顺些,但现实正好相反。她难免为自己弟弟不平。
所以骆明艳这会子对着叶籽话也说得挺白:“我一直挺好奇的,你是使了什么法子,把我弟弟哄得服服帖帖的?”
说完,还侧身打量了叶籽的身材一下,特别是臀部,眼神露骨,其中的意味很明显----活好?
叶籽头上挂下三条黑线,她又不个男的,也不会事后拉住骆明远问:“我棒不棒?”
不过叶籽还是思考了一下自己是不是颇具天赋,人都说哄女朋友是没有一个包包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在叶籽这边,哄男朋友就没有睡一觉解决不了的问题。且效果奇佳,每次进行完某些亲密活动之后,骆明远就俨然一副用过清扬的样子(用清扬,心飞扬)。这个时间段基本就是叶籽作死地黄金时间段,可以疯狂试探骆明远的底线。
不过这些话要是跟骆明远姐姐讲这些也太不像了,叶籽又不想被人拿住了,只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叶籽同样上下瞟了骆明艳一眼:“你为什么喜欢姐夫啊?是因为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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