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东北,见到了宸毅,那里要慢好几拍的生活,让我的心渐渐地沉淀了下来,却依旧觉得烦闷,除了每天让自己训练到累的倒头就睡,我的生活没有一丝色彩。
直到我认识了另外一个觉得还算有趣的姑娘,就是姜老的学生,富圆圆,学考古的,性子胆小又害羞话也不多。
可一涉及到文物,就会立刻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可以自信地滔滔不绝的说几个小时不停嘴。
当时,因为那一堆和宸毅一起挖出来的宝物,我跟在姜老的后面好多天,因为她的害羞胆怯,或许让我想起了那个怯怯地向我说谢谢帮她报了仇的小四。
所以,我对富圆圆生出了一些兴趣,甚至生出了一丝想要追求她的念头。
太闲了!
总要找点事情做。
逗逗她,打发一下时间,让空虚无聊的精神生活丰富一些。
只是,我尝试追求了她几天,多和她接触后,却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当最初对她那种小白兔性子的新鲜感去了之后,我就剩下了乏味。
我知道自己和富圆圆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我听不进去她讲的那些文物古玩,她也对我说的军人生活没有兴趣。
自然是谈崩了。
我觉得爱情可真没劲,也不明白香琴和宸毅,怎么就能为彼此爱的死去活来的。
我虽不懂,可我却开始羡慕了!
我也想要一个这么亲密的爱人,不想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可是,想找一个这样的人,可真难。
富圆圆不是。
就这么晃荡着过了小一年,龚家那边又出事了。
张宸毅叛变了,抛弃妻子不说,还成了杀害玥姨的凶手!
我听到后,愤怒又震惊,立刻请了假,飞回到北京去质问张宸毅那个混蛋!
然后我发现,这事不太简单了,宸毅有苦衷,没叛变,我想帮他,可是,他让我离的远远的。
几经考虑之下,我决定听从他的,回东北,不参与进来。
不过,好歹回了北京一趟,我又有三天假期,就这么直接回去,有些浪费了,所以,我决定回老宅一趟。
只不过,当我下了出租车,准备买点东西,再回去的时候,出了一丝意外!
“站住!小偷,你别跑!”
我觉得这声音有些眼熟,不由转身回头看,可这一转身,一只女性高跟鞋竟是冲我的脑门飞过来。
“啊!!”
在一声尖叫中,我灵敏的一个闪身,躲过了鞋子的攻击,然后看了一眼那个女人,还真是熟人,伍小四!
她变化蛮大的,没有了半年多前的土气,人也变的靓丽知性了,不过,现在的样子,有些狼狈。
我很快收回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快跑两步,前脚伶俐地踢出,便将那个小偷给踹到在地上。
一招制敌!
这种小毛贼,对我而言,真是没有一点难度,以至于将人给踢到在地上后,我不过瘾的上前,又给对方了两拳。
将他揍的嗷嗷叫。
“哎!真谢谢,谢谢了!”伍小四踉跄地跑到我跟前,手里还拎着另外一只高跟鞋,一边蹲下身去从小偷兜里掏钱包,一边气喘吁吁地夸奖我,
“你,你的身手真是太,太厉害了!我要是没遇见你,我今天就拿不回钱包了……”
“不认识我了?”我挑了挑眉,打断她的话,因为她没有认出自己,我心底有些烦。
我还那么清楚地记着她,她看了我一眼,却是没有认出来我!
真可气!
我的变化有那么大吗?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胡子拉碴的,有些扎手,皱眉想了想,我好像有一个多月没修理胡子了。
胡子太长,似乎确实改变了我的一些样貌,可终究我还是栾航,是那个帅哥,怎么就认不出来了!
我心情郁闷着。
而她在听到我的话后,就着蹲在地上的姿势,仰头望着我,一脸认真的样子有些蠢,可,我刚才烦闷的心情有些飞扬起来。
因为她在认真看我,满眼都是我。
是我。不是别的男人。
啧。
我又忽然想到了她之前喜欢秦逸晨的事,对她的事,我倒是记得很清楚,清楚的让自己此刻想来都很意外。
好似从没忘记过,只是,这段记忆被他放在了一边,在重新遇见她的时候,又重新开启了。
“啊!你,你是栾航,对不对?!”
她欣喜的叫声,让我回神,对上她写满喜悦的眼睛,我的嘴角也不由跟着上扬,就像是又重新飞扬的心情一样。
“嗯。看来我还没有变的面目全非。”我说着,向她伸出手,示意拉她起来。
“哈哈……你留了胡子,抱歉我刚开始还真没有认出来你。”她抓住我的手,笑着站了起来,又很快将手给抽了回去,还礼貌地冲我说谢谢。
我不由地搓了搓手指,无意识地留恋她刚才小手的柔软和温度。
“你等我一下哈。”她说完,便赶紧将另外一只鞋子捡过来,穿上了高跟鞋,有些别扭的重新朝我走过来。
“穿不惯,干什么还穿?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我瞧出她不是经常穿高跟鞋的女人,走路透着一股小心翼翼。
“唉,别提了。今天主编要求的,说是要去采访一个企业家必须要职业装,高跟鞋,我都要难受死了。”她皱眉嘟嘴,向我抱怨着,
“要不是因为我今天穿了高跟鞋,这个小偷我自己就能追上了。好烦。”
我听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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