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宗忘了自己是谁。老天爷觉得我该死,所以……容不得我了!这一次真的、真的……”
“天若有眼,你必因我而存在。”李朔起身,将她的身子扳过来,与她四目相对,“听着,现在我说的每一个字,你都要记在心里。”
“一,不许动离开的念头,我答应过你,等到功成身退带你离开,从此山高海阔再也不问世事。”
“二,全身心的信任我,我会不顾一切去找解药,在此之前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管是苏娴还是其他人,别让任何伤及自身,于我之处不必委曲求全。我既不舍,岂容他人!”
“三,我觊觎鬼狼大军已久,但那是以前,而今我有你。不必为我做任何改变,也不必为了成全我而做任何违背内心的事情,背负愧疚。有些东西是男人之间的较量,跟女人没关系。”
“你负责依赖我,我此心悦你,容不得背叛。你若负我,我当杀尽天下你所在乎的人,包括你的亲族在内。若死,亦挫骨扬灰。懂?”
桑榆笑得有些泪流满面,“你这人怎么这样霸道?话都教你说完了,我若不应,岂非要看着你大开杀戒?”
“那便应我。”李朔拭去她脸上的泪,“许我这一生便罢!否则我当不死不休,纠缠到底。”
他说,“傅云华,我知道是你。可我喜欢的,原就是你啊!”
俯首,吻上她的唇。
第三百三十四章
那一夜是桑榆睡得最好的一夜,那一夜的李朔很温柔,彼此全身心的投入,那种无言的默契交融,带着内心的勇敢和澎湃。
她如今才算明白,一个人的爱其实不算爱,那只是一厢情愿的付出。得不到的回应,你再努力也是枉然。
两个人的心心相许,才可以生死以付。
她想,如今她这条命算是彻底的交到他手里了。
而他,又何尝不是这样?
回到最初的位置,这才是真正的各归各位。
桑榆醒来的时候,李朔已经走了,只是觉得身上暖暖的。她很确定并非是自己的臆想,是真的暖。往日她手脚冰凉,后来又因为吃药的缘故,更是雪上加霜。
夕阳在外头笑着喊,“姐姐,雪停了。”
说着话,也没见她进来。
桑榆起身,不自觉的扬起唇角。
幸福是扬在唇角的四十五度,扬在眼角微笑。
开门出去的时候,桑榆微微一怔,竟瞧着夕阳的怀里抱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这是……”
“延大人送来的,说是姐姐你一定会喜欢的。”夕阳撇撇嘴,“这小狗可真好看。”
桑榆面色一紧,“你把它放下来。”
夕阳不解,“姐姐不喜欢?”
“这怕不是狗。”桑榆俯身查看,“这是狼崽子。”
夕阳吓得一下子窜到了栏杆上站着,“姐姐快上来!”
桑榆被逗得噗嗤笑出声来,“看你吓的,只是个崽子罢了!它这眼睛还没睁开呢,不会咬人的!”说着,桑榆将狼崽子抱起,继而低低的嘀咕一声,“他倒是心细!”
“真的?”夕阳有些害怕,“我还以为是狗崽子,怎么殿下给送个狼崽子过来。养大了,吃人吗?”
“狼是最忠于狼群的动物。”桑榆深吸一口气,“当日我放过一匹怀孕的母狼,没想到也因为这样险些输了比赛。萧启射死了那匹母狼,狼肚子里有两只狼崽子,其中一只还活着。”
她低眉望着怀中的狼崽子,原来他什么都在意着,她当时的蹙眉,怕是没躲开他的眼睛。
“去找点羊奶!”桑榆道,“这么小的狼崽子,还不能吃东西,只能喂奶。”
夕阳点点头,“延大人早就吩咐人,把母羊牵过来了。”
桑榆含笑,“果真是思虑周全,有这样一只狼崽子,倒也好玩。只是切记,千万不可教狼染了兽性。虽然是人养的,但狼毕竟是狼,与狗还是不一样的。”
夕阳谨记,“是!”
“这东西必须我们自己养着,一定不可假手于人,如此长大之后才会跟着你我。”桑榆叮嘱,“得教它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你我。”
“好!”夕阳点点头,转身去取羊奶。
宫里也有驯兽园,她善于狩猎,所以也喜欢去那些地方。后来嫁给李勋,她便很少接触这些了,如今跟着李朔,他便将一切秉性都还给她。
爱与不爱,约莫就是这样的区别。
有狼崽子作伴,这日子也就不那么无聊了,等睁开眼再待着溜一圈就更好玩了。狼这东西,骨子里存在着野性,却也是很通灵性的。
雪停了,阳光落在白雪之上,黄白光交相辉映,可真是好看呢!
苏娴早就起来了,安分守己了那么几日,对晋王府也算是熟悉,所以……是该动一动了。
回来之后,她总觉得李朔与自己似乎有些距离,好像没有此前的那么欢喜了。
就在昨儿,苏娴让自己的心腹胭脂,悄悄的替换了李朔派给她的婢女,身边没个可信的人,自然是不行的。
胭脂上前行礼,“主子,沐家的人来了。”
说是沐家的人,其实就是程来凤和沐雨珊。
早前在桑榆那头教训了这母女一顿,没想到她们倒是个知情识趣的,知道风往哪吹就往哪儿倒!
“主子,要见吗?”胭脂问。
苏娴捋着袖子坐定,“这宫里头已经开始置办喜服,如今全京城的人都知道皇上赐婚,我很快就要成为晋王府名正言顺的侧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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