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四十,公司一伙人准备去k歌,说是k歌,其实就是拉拢谈生意,叶乐早已对这样的事见怪不怪,人在社会上,不就是混一口饭吗?这道理她还是懂的。
“下一首歌谁来唱啊?”林总突然c上一句,肥胖的脸颊由于喝了酒的缘故,显得有点晕红。
坐在叶乐旁边的职员程微连忙叫道:“我!”
林总摇摇头,目光转到程微旁边正在喝酒的叶乐身上:“你不行,还是叫叶乐吧。叶乐,你坐在这还几个小时了,怎么光喝酒不点歌啊?”
叶乐笑笑,将酒杯放下:“我?我可是音痴啊,你们要是听了我的歌,可别骂我啊!”
“怎么会?”实习生张辰冲叶乐笑,露出一口亮丽的白牙:“乐姐人这么漂亮,唱出的歌一定很好听,呵呵。”
林总也跟着张辰附和的点点头:“对啊叶乐,你就唱一首吧。”
就连私党程微都在劝她了,要是她拒绝的话,林总一定会翻脸的吧?叶乐无奈,接过林总的话筒,走到点歌台前坐下,开始点歌。
叶乐点了一首比较老的歌,是陈奕迅的《十年》,叶乐拿起话筒开始唱起来,包厢里所有的人都屏息着,静静地聆听着叶乐唱的歌。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会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什么,恍恍惚惚中,她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好……久……不见……”
“是啊,真是好久不见。”他笑,那笑容是轻蔑的是讥讽的是嘲笑的,叶乐记得,以前的他笑容就像是春日里的阳光,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说:原来你叫叶乐啊。
离别的时候,他说:叶乐,我恨你。
叶乐不想和他说话,刚想离开,脑袋忽然一晕,身体不自觉的向前跌去,直直撞倒男人宽厚的怀里,他的怀抱还跟以前一样软软的,只不过多了一点淡淡的烟味,让人觉得,他这几年的确成熟了不少。
顾梓墨看着怀里的叶乐,心又一次的抽动了,她面色潮红,浑身散发着啤酒的味道,她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她为了应酬接连喝了几杯,可见她的生活是多么的好。
顾梓墨将叶乐打横抱起,路过张辰的时候瞪了他一眼,打开后车门把叶乐“丢”到里面,末了又加了一条毛毯盖在她身上,一路上,叶乐睡得极其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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