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形下,向中国进贡的非藩属国和大小部落,多不胜数,而以第七第八第九,三个世纪为最多,当时唐政府对所有进贡的国家或部落,一律封他们的国王或可汗为某州都督。这种州,称为羁縻州,唐政府既不一定知道州在什么地方,被封为都督的那些国王可汗,对中国文字也不认识,只不过仅是中国史学家在纸上记下的一笔而已。本世纪(十八)时,这种情形依旧,如哈萨克王国、布鲁特汗国(塔吉克)、布哈尔汗国(乌孜别克布哈拉)、浩罕王国(乌孜别克浩罕)、阿富汗王国、不丹王国、哲盂雄王国(锡金)、巴克达山汗国(阿富汗东北部)、柬埔寨王国,都是进贡国家。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他们进贡的性质,位于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市东北,有一个小小的坎巨提王国,它每三年向中国进贡一次,每次进贡砂金一两五钱(它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人两星期的伙食费用),并不送到北京(那太远了),而由新疆地方政府代表接受,回报他们的是绸缎、银币,和茶叶。假使世界上有一种一本万利的交易,那就莫过于向中国进贡了。这并不是中国呆如木瓜,而是一种荣誉心和类似父母或长兄、长姊,那种天下共主责任感的综合反应,即永不愿使依靠中国的友邦失望。
——外国人不会了解这种恢宏的心胸。下世纪(十九),中国为朝鲜、为越南而跟新兴的帝国主义者作战,以致受到严重的挫折,割地赔偿。外国人便嘲笑中国人莫名其妙,竟为了一个宗主国的虚名,而接受实质的灾难。但这正是中国文化中反抗强权、扶危济困的主要精神。
十华侨
除了疆土的开拓,和藩属国进贡的增多,中国人也大量向海外移民。
中国人移殖朝鲜,以及经过朝鲜进入日本,早在纪元前就开始了。但大规模移向东南亚——包括菲律宾群岛、印尼群岛、中南半岛、马来半岛,可能迟至第七世纪才开始。到十五世纪郑和下西洋时,才迅速增加。然而,中国人向外发展,不但不能像欧洲人那样,受到政府的支持保护,恰恰相反的,反而受到严厉的禁止。儒家思想是保守而尊祖的,对于为了追求财富而抛弃祖先坟墓,离开父母之国,远赴蛮夷番邦的人,十分痛恨。因而称他们是海贼奸民,用法律和监狱取缔他们,在这种情形下,华侨在海外遂成为被遗弃的可怜孤儿。可是中国沿海一带,人口稠密而土地贫瘠,东南亚却地广人稀,而且属于热带气候,谋生比较容易。沿海人民遂用逃避或贿赂的方法,躲过官员们的干涉,大批向海外涌出,这些贫苦无依的亡命之徒,以做小生意开始,不久就在蛮荒的各地,建立家园,跟上著人民,相处得十分亲密。
十六世纪之后,欧洲人向东侵略。西班牙最先占领菲律宾(一五四二)。十七世纪时,荷兰继又占领爪哇(一六一九)。这批帝国主义者以主人自居,对中国人采取压迫政策。华侨不能忍受时,起而反抗,因为没有国家力量作后盾的缘故——不但不作后盾,明、清王朝政府,还希望外国人早一点把中国逃到那里的海贼奸民铲除。所以华侨每一次反抗,都受到惨重地打击。像西班牙,曾在菲律宾对中国人作过三次充满了原始兽性的大屠杀,每次都使用灭绝种族的手段:
一、十七世纪一六○三年(明王朝酒肉皇帝朱翊钧在位,正行断头政治),菲律宾华侨二万余人,被西班牙屠杀。
二、十七世纪一六三九年(清军攻明王朝,第五次入塞),菲律宾自第一次屠杀后,三十余年间,中华移民陆续增加到三万二千人。西班牙又作第二次屠杀,死二万余人,仅一万余人得以幸存,但被列为贱民阶级,每人要缴纳负担不起的六元的人头税,而且必须改信他们所信奉的天主教(信教一项难不任甲国人,甲国人的宗教观念淡薄,信什么教什么神都不在乎,这一点使西班牙人大惑不解)。
三、十七世纪一六六二年(明王朝灭亡的次年),郑成功占领台湾,驱逐荷兰人,胜利消息使菲律宾首府马尼拉的中国人大为振奋。于是引起西班牙第三次大屠杀,中国人武装自卫,至死不屈,但无法抵抗西班牙正规军的炮火攻击。结果全体中国人,包括所有的妇女和儿童,被西班牙人屠杀罄尽。
帝国主义者的心肠都是凶恶的,西班牙如此,荷兰也不例外。本世纪(十八)一七四○年,在爪哇首府巴达维亚(雅加达)屠杀中国侨民,使河水都变成血水,史学家称为“红河惨案”。
中国人虽然受到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可怕的迫害,但向东南亚(包括三次灭种大屠杀的菲律宾和红河盈血的爪哇)的移民不断,这是中国人弹性精神的发挥。到了本世纪(十八)末期,散布在东南亚各地的华侨,估计有二百余万人,而且建立了很多城邦式的独立王国,最著名的诸如:
一、广东省人罗芳伯,在婆罗洲(加里曼丹岛)西端坤甸,建立芳伯共和国,自任总统(大统制),继任元首由当地的中国移民奄。
——下世纪(十九),亡于荷兰。
二、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
——下世纪(十九),亡于荷兰。
三、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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