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小鼠给了她很多快乐,是小鼠让她坚强的成长到现在。
出了车站口,简秋没有立即订下旅店,她想找一家便宜的住下来,这不知道要住几天呢,这座城市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小,用步子量走完所有的旅店至少要几天的时间,那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可她既然来了,就不会退缩。
仰首望天,她悄悄祈愿,只要让她遇见那个人,只要给她一个孩子,这一生,她都会感恩老天爷的恩赐。
她这大概是史上最乐意为陌生男人生养的单亲妈妈了。
傻。
却傻的乐意。
甚至,不会去想去怪那个男人的。
只希望,他立刻出现在她的世界里,那般,就最最完美了。
十一月了,这里已经下了雪,穿得再多也挡不住那股子仿佛能渗入到骨子里的冷。
好在,路走得多了,冷意就退去了些。
“老板,我能看看你这里的房间吗?”又一个小旅店,她走进去问着,因为,只要看到了房间,她就可以感受到是不是她曾经停留过的那个房间,然后,根据那个房间就有希望找到那个男人了。
“你就只看看不定房间吗?”
“嗯,可以吗?”,
“咦,前两天也有个男人来说要看看房间,你们认识?”
简秋的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响,“那个人在哪?他是谁?”
第144章遇见你的缘
“早走了,两天前的事了,谁知道他去哪了呢,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那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简秋急问,反正,能与当年有点关联的事情她都会上心,说不定就真的能找到那个男人呢。
“一表人才,看起来尊贵不凡,应该不是我们寻常人家的孩子,二十七八岁吧。”
“多高?”简秋问,听着人家的形容,她根本想象不出那男人的样子。
“一八几,挺高的,比我至少高出了一个头。”
“阿伯,你这有没有纸和笔?”给了她身高,可她还是想象不出来那人的长相呀,突的,简秋一拍头,她可是学画画的,照着阿伯的提示画一张画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有,都有。”
一会的功夫,简秋的手里有了纸也有了笔,阿伯也是个热心肠的,简秋问,他就说,一边说一边想,很多时候也不是特别确定,简秋笔中的画像就一直一直的在不断的修改着。
“嗯,鼻子好象更挺些。”完成了大半,阿伯就坐在一边看着提着自己的意见,这可是唯一见过那人的人,除了他,别人谁也没办法。
“好,我再改改。”简秋拿着铅笔勾勾画画,画中男人的鼻子很快就更挺了些。
“有些像了,不过,也不全象。”
当然了,她又没见过那人的本尊,绝对不可能画得特别象的,只要传神神似就很不错了。
阿伯再看,她也再看,忽而就觉得这画里的男人有种眼熟的感觉,可这念头一闪而过,等她再想捕捉的时候,却什么也捕捉不到了,她想不出这画像里的男子象谁了。
“姑娘,你画的真好,不过,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其它了。”
“嗯,行,就这样吧,我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你,若是他再找回来你这里,或者你遇到了他的人,你一定要打电话给我哟,这可是救命的事情。”
“救命?”阿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关心了过来。
简秋摇了摇头,“事关我儿子的性命,阿伯,这件事我就拜托你了。”她是很想仔细说说小鼠的事情来着,可是,她真的没时间,时间于她太宝贵了。
拿着男人的画像,简秋开始了在城里的跋涉,每一条街她都不放过,只怕一旦错过,也许错过的就是一辈子。
背包里存着那张画像,每每想起她就笑自己太傻了,怎么可能那么巧她来找他,他也来了呢。
不可能的。
一天.
两天。
三天.
ls市的市区几乎被她用脚步量遍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秋初初来到这座城市时的那份积极向上和期待也在悄悄的一点一点的被磨蚀了。
希望越来越渺茫了,每天晚上她都不敢打电话给小鼠,因为找不到那个男人就意味着小鼠的生命在慢慢的消逝着,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只想活在自己构想的梦幻的世界中,不去想那个残忍的结局。
夜里十点多钟了,一整天只吃了几个包子的她再也走不动了,郊区的一个超便宜的小旅馆,简秋安顿了下来,之所以便宜是因为这里的房子很老旧,室内也只有一个火炉子可以取暖,她生了火,烤着手,才发现手都冻肿了。
可她明明是戴着棉手套的。
这里真冷,比起f市来f市现在的温度可以算是这里的夏天了。
穿着棉衣裹着厚厚的被子坐在火炉前,不知不觉中简秋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火炉很暖,让她不想去床上睡,就这样的守着火炉子睡已经是第三个晚上了。
清晨,当晨曦的光线悄然的洒进室内,简秋激棂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看看时间,小鼠这个时候也该醒了,昨晚她就没打电话给小家伙,就趁着小鼠还没查房之前打一个给他吧。
她想他了。
手机才一拨通那边的电话就被接了起来,“妈咪,好早,你那里冷吧?”
“不冷。”可其实,她冷得浑身发抖,炉火早就灭了,半点热汽都没有了,“昨晚有没有梦到妈咪?”
“有呀,我
喜欢蚀骨宠婚:嚣张宝宝纯情妈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