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只是曾经不重要的朋友,连被恨的资格都不会有。
晚风凄凉的吹着,男人坐在长椅上发泄伤痛。
失去是一种痛,放手也是一种痛。
不记得过了多久,他抬起头时,面前站着一个流浪汉,手里是一张干净的餐巾纸。
沈开星接过纸巾道谢,擦干眼泪匆忙离开这里。
不久后,c市又出现一家开心书店,店长是一位喜欢戴着口罩的病态男人,只是店长喜欢和空气对话,来买书的人都觉得阴森森的感觉。
“乐乐,把书搬好,明天要多进几套词典。”
“乐乐好好干,下月继续涨工资。”
“乐乐……”
沈开星不觉得自己疯了,他只是怀念而已,摘了口罩他仍旧是邦星的总裁。
他想念曾经开书店时的每一分每一秒,是洒脱的他,是陪伴乔乐的他。
一月后,书店来了一位流浪汉,他坐在门口,沉默的看着老板借给他的书,日复一日,直到流浪汉洗干净变成店员。
有人沉默生活,有人回忆造梦,不脱掉痛苦的皮,又如何能蜕变成新的自己,只是这过程太艰难了,沈开星要逼着自己一点一点割去骨血中对乔乐的爱,要强迫自己忘记脑髓中那个刻骨铭心的男人。
他是普通人,不应该为了爱而把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他只希望,在戴上口罩时,还有人能笑着喊出一句“开星哥”。
沈开星出神着,突然被一声呼喊唤醒。
——“沈老板,出来卸货!”
第九十七章 番二-段翼自述(1)
我是段翼。粉丝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的段翼,我也这样觉得,世界上绝无我这么好的人了。
可陆则不这样觉得,我他妈……还真就喜欢不珍惜我的这个男人。
我曾经的朋友告诉我,人性本贱,到手的不珍惜,没有了才去哭,喜欢你的你不要,讨厌你的却上赶着去当舔狗。
如果能见到过去的自己,我一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然后大声说:答应我,别再做舔狗了好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啊!
可如果不是在真的喜欢,谁又喜欢当舔狗呢。[委屈]
我喜欢陆则啊,出道那年就开始喜欢了。
我十八岁出道,那时候刚演了一部玛丽苏尬剧的男三,大概是因为我的人设太好了,一不小心火了起来。
随后就去陆则的新电影客串了一个小配角。
总共不过十秒,和我演对手戏的是女主角。
时至今日,我还在想我怎么没和女主姐姐看对眼呢,人家又漂亮又知性大方。
我怎么就能看上陆则这条狗呢。
陆则是我们这些新人都仰慕的前辈,我也早听过他的大名,但是我没在意过他,我觉得这人就是一逼王,看他就觉得欠打。
演那出戏时陆则在我后一场,女主角是日本女特务,我是街头人,而陆则出演的是冷峻的军官。
我没和他打照面,我下场就去卫生间了,等我回来时就看见陆则和女主角在对戏。
陆则不愧为影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在演绎这个较色,我几乎都以为陆则就是那个年代的军官,冷酷、严肃、禁欲……又迷人。
回想到陆则那个时候的模样,我又能完全理解那个时候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看他们演戏时,我的心就突然不受控制的乱跳起来,如鼓擂,如跳糖,疯了一样。
陆则演完戏时还朝我看了一眼,是不含感情的轻轻一瞥,但他给人的感觉又像带着蔑视,我没觉得受侮辱,只是如大姑娘一般低下了头。
那天水喝的比较多,我跑了好几趟厕所。严格来说我拍完戏就可以走的,但是经纪人这个磨人的小妖精非让我留下来吃饭。
我一个十几秒镜头两句台词的人,我怎么好意思吃饭!
经纪人说:你可以和陆则同桌,然后和人家打打交道嘛!
我当即荡漾了。
不过还是跑了好几趟卫生间,最后一回去时,刚进去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烟味,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正靠在洗手台抽烟。
我一眼分辨出他是陆则,虽然想选择多看几眼但还是先解决生理需求……
我以生平最快速度尿完,回来洗手时果然发现他还在,我洗着手考虑如何向他打招呼,当我转过头正要微笑时,段翼朝我吐了一口烟雾,嘴角勾起,挂着邪肆轻蔑的笑。
等他走出去时,我双手还做着搓搓搓的机械动作。
心脏从骤停状态转为八百频率每秒的强运动,我深呼吸好几回才让自己淡定下来。
当我走出卫生间时,我明白了两件事。
一、这舔狗我当定了。
二、陆则是个sāo_huò,还是闷骚的那种。
晚上吃饭时我就懵了,陆则竟然根本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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