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
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
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
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
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
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
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
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
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
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
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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