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嘴边,“呐,张嘴。”
女人没有动静。明陌早在第n次语言相劝失败后找到了窍门,直接捏住她的腮迫使嘴巴张开,把勺子送进去,然后抬高她的下巴,确认她已经咽下后再舀下一勺。
“不就是失恋了嘛,这么大点事儿,要死要活的,至于吗,”明陌很郁闷,也很纳闷,好歹也是在商场上磨辊打趴的人,怎么能因失恋落魄成这个鬼样儿。
为了照顾她,他不得不搁浅了之前连环抛尸的计划,现在外界正闹得沸沸扬扬,好比完整的圆环破了一脚,难免会被人们找到缺陷。
可她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他敢保证,如果有一天这个女人离开他们,他一定会重新抓回她,一寸一寸割下她的皮肤,缝补到油画上。
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
想到此,明陌吞了口唾沫,像审视猪肉一样在她身上多看了几眼。如果真有那一天,她一定会成为他印象中最完美的艺术品。
很快一碗粥灌完,他伸出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的饭汁,突然眼神一黯。
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明谦的计划遥遥无期,他不想这么干坐着,守株待兔,向来不是他的处事方式。
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粗糙的指肚在碰到金属外壳的一刻血液便活了起来,身体内的暴力因子蠢蠢欲动。
当然,他这么做,绝对不能让明谦知道。
刀刃蹦出,明陌的额头抵上孟冉婷的额头,轻轻在她耳边呼气,“喂,女人,想不想看看自己血液慢慢流出的样子?”
她的血液会是什么颜色的呢?
他喜欢血滴在玻璃板上干涩后的样子,一个个小小的圆片,晶莹剔透,比玛瑙还要醉人的红色,多么令人向往。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不等女人思考,白光闪过,刀刃挑破了她肩头的皮肤,细长的一道,看不出划痕,却又有血液缓缓流出。虽然伤口不明显,但深度足够,她不可能感觉不到疼痛。
孟冉婷许是感觉到了肩头上的不适,微微动了一下头,空洞的双眼似是在寻找着焦点,明暗交替中,她看到了明陌陶醉的表情。
宛如源头即将枯竭的瀑布一样,一滴,两滴,鲜艳胜过怒放的花朵。
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精妙的人体构造,各不相同的五官……世上再美的颜色,不过人体内体流淌着的血液,仿若汇入大海的溪水,川流不息。
不管是多么肮脏罪恶的灵魂,都无法玷污这最深处的完美。
明陌沉溺于这样美好的颜色,忘记了观察孟冉婷的反映,几乎是膜拜着接住即将滴落的血珠,看那一抹红色在掌心化开,黏稠于皮肤,凝固在他的心里。
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掌心的血液上,全然没有注意原本呆滞的女人用她无力的手握住被遗忘在床边的瑞士军刀。
貌似是学着他的样子,她稳健地抓着金属,狠厉划过。
“唔……”明陌眉头一皱,瞪大双眼回神,连忙寻找刀具,却看见孟冉婷手中的刀刃血红半边,而她正呆呆地看着他的胳膊,他移开手,捂住疼痛的来源:
他的手臂上躺着一道重重的伤口,从皮肉外翻的程度可以看出制造伤口的人是多么没有技术,血液从静脉流失的感觉格外清晰,不是很严重,但伤到了筋脉,估计要疼上一段时间。
孟冉婷松开五指,军刀“咣当”一声摔在地板上。
大概她也是刚刚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茫然中有些不知所措。
她缓缓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腕,身体前倾,不管她的指甲被鲜血染红。明陌正搞不清楚她想要干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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