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医院。我吃过退烧药了。”阮宵嗫嚅道。
齐煊这时才想到,阮宵因为自己是oa,怕身份被戳穿,所以很抗拒任何会让他身份暴露的事。
——“我好像有一点心疼。心疼的程度和一粒米的大小差不多。”
“哎,”过了好半天,齐煊才用铅笔屁股戳了戳阮宵的手肘,“那要是我哪天开了一家医院,你是不是就不怕医院了。”
“……可能吧。”
“哦。”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做。比起管公司,还是当个医生更有意思。要不然本天才就去考一下医学院?等我毕业了,就是他的私人医生。他再和我倔,我就让他拉肚子。”
“不过医学院的入学考试难度等级很高,不亚于法学院的入学考试,”阮宵烧得有些晕晕乎乎的了,想稍微打个瞌睡,再起来温书,“我不认为你这个劲头是能够通过考试的。”
“哎,你这个人嘴很毒哎……”齐煊不满意地“啧”了一声,再看向阮宵,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睡着的阮宵很安静,也很可爱。齐煊趴着看了好久。
——“不过为他考医学院做他的私人医生实在太傻缺了,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是个情种。没见过世面,够丢人的。天地之大,好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为一个人就驻足不前呢?虽然做医生挺有意思,但我是不会考医学院的。我不会就这么栽在一个人手上的。”
这一行字的下面有一个黑色签字笔留下的字迹,像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你早就栽了。”
“傻瓜。”阮宵的手指覆上了齐煊的字,他想象着写下这些话时齐煊的样子。是不是会像一个打输了一仗的常胜将军呢?摇头叹气,就算是不服气也无可奈何。
“你真是个傻瓜。”
已经是齐煊陷入昏迷的第三天了。医生刚刚才来检查过,也安慰了阮宵几句。阮宵看到齐煊的嘴唇没有什么血色,也有一些干裂,就用手指蘸了一点矿泉水,涂在了他的嘴上。
阮宵固执地认为,一定要不停地和齐煊说话,才能让他受到外界刺激,有助于他的苏醒。太安静了是不行的。
考虑到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的,阮宵便觉得应该读童话故事书给他们两个听。这样,两个人才能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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