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没多远,迎面走来几个身着青衣,头系白蓝莲花纹条带的中年人走过,其中一人的手里提着一个果篮。
孟泽与几人擦身而过,听得一言半语。
“把这篮果子进献上去,坛主定会眉开眼笑!“手提果篮的那人说道,声音低沉暗哑。
“坛主自小修持,不爱r_ou_荤,尤喜蔬果,养的一股与天地同生的浩然之气,登仙之途指日可待!“一人附和道。
“这几个妙真派道士倒也有钱得很,咱们家的果子一买就是一篮,这怕得有10两银子不止了。”金管事看着远去的人影,笑道。
“妙真派道士?”
“公子不知道么?“金管事有些讶异,随即解释道,“这妙真派在京中名气可大着呢,大雁山上还有圣。上下令修建的灵宝宫呢!就是咱们府上,也有好几个丫头婆子信这个的每逢月半,必到灵宝宫去念一趟经,领一份斋饭吃。”
孟泽整日里忙着筹划生意,倒还真不知道这个妙真教,“咱们府上也有信教的?”
“是呢,老太太院子里有好几个丫头婆子都信这个,都找我请了几回假了。”金管事回道。
“一两次还成,若是多了,就将人辞了,别耽误他们的修行!”孟泽说道。
金管事听到这话,心里高兴得很。
他不喜欢魏老太太院子里的那些丫头婆子,一个个都不听使唤,还三天两头给他找事。现在有了孟泽的吩咐,他正好可以借此治一治他们。
况且公子说得对,信教没关系,但不能耽误做正事。
这些,人都是府。上的奴仆,吃着府上的饭,拿着府。上发到银钱,却主次不分,偷懒耍滑,倒还不如舍了这职务,专心修道去。
“这妙真派是个什么来由,你知道么?“孟泽问。
“知道一点,据说是圣,上倚重的国师创建的。那国师本事很大,降妖伏魔无所不能,所以信徒很多。
“降妖伏魔?”孟泽觉得这有点离谱了。
“我听府上的下人说的。国师有时候会当中开坛做法,每次都灵验得很。听说当初就是因为出手镇压了快要成妖的黑熊,求了圣上一命。圣上因此将人接回了宫,跟着一块儿修行呢!”
“这么厉害,赶明儿我也去那个灵宝宫看看!“孟泽笑道。
第214章 灵宝宫
大雁山坐落在京城的东南方,是一座秀丽的山峰,约有1000多米高。灵宝宫就建在大雁山的峰顶。
除了灵宝宫,大雁山上还有好几座寺庙和道观,这些寺庙和道观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香火鼎盛,但自从灵宝宫建成后,其他几座寺庙和道观的香火就一日不如一日了。孟泽去的那天,恰好寒流来袭,从半山腰往上,道旁的大树都挂上了一层厚厚的雾凇,或如白菊,或如银柳,飘飘扬扬,美不胜收!京城人对雾淞显然钟爱得很,明明气温已到零下,却还有许多人拖家带口跑来看。人多,对聚集在山下等生意的挑夫和抬轿子的力夫来说,这可是难得的赚钱的好机会。价格要的可以比平日高,还可以任由自己的喜好挑客人。拖家带口的最好,上下一趟,一天赚两三天的钱。
结伴同行或是独行的人不考虑,这种人就算要坐轿子,也坐不了多远。
孟泽恰恰是独行,因此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被抬轿的人给嫌弃了。
1000多米的山峰,靠步行上去是不现实的。因此孟泽在山脚下转了好几圈,总算是找到一户租马匹的人家。
领路人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姓孙,小名叫石头。
石头这孩子健谈得很,知道孟泽是初次来之后,就叽叽喳喳说个没停。
“大雁山。上好玩的地方可多着呢,有一个虎跳崖,从那儿往外看,大半个京城都能收到眼里。若是有带通天镜,还能看到皇城呢!”
“通天镜是个什么东西?“孟泽随口问了一句。
“是从西洋来的一种玩意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呢,我有幸接到过一回这样的客人,他们手上就拿着这样的东西,还给我看了看,当真神奇得很!“小石头面露神往之情,“可惜呀,那东西太贵了,我就是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呢!”
孟泽见他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便笑问,“到底有多贵呀?”
“那位客人说,那是他花了100两金子买的呢。我现在只能赚30个铜子儿,还要分一半给我爹,公子你说,我猴年马月才能攒这么多钱那!再说,我以后还要讨媳妇的,总不能为了这么个东西,把钱全花了,一辈子打光棍吧!”
孟泽失笑,“你才多大,就想着讨媳妇了!
小石头一拍胸脯,说道:“不小了,过了年就十三了,春喜十二,若不定趁早定下来,她就要嫁给别人了!”
虽然这个时代结婚早,但是孟泽还是不忍看见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儿在他面前拍着胸脯说,我要娶媳妇,再不娶媳妇就跑了。
“行了,你今日好好带路,回头我多赏你一点,让你早一点赚够娶媳妇的钱!”
“好咧!我先谢谢公子了!“小石头露出一口大白牙,“公子你想先去什么地方,我来给你挑路线,保管便捷景色又好!”
“先去灵宝宫吧!”孟泽说道。
“行呢,咱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上走就对了。灵宝宫今日施斋饭呢,公子要我给你弄一碗斋饭么?”
“斋饭就算了!”孟泽摆摆手,“我肚里饱得很,就打算道观里转转就行了!”
“那敢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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