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佣人已经骇呆了,半晌一动不动。
朗白突然厉声喝道:“你傻了吗?还不快去!”
袁家娇贵怯弱的小少爷从来没这么严厉的说过话,那佣人似乎被吼得一惊,猛地一个激灵:“是……是!少爷!”然后转身就跑,半分钟不到就用一个小茶盘,颤颤巍巍的倒了两碗黄芽来。
朗白接过茶盘,先端一碗放到袁骓手边的茶几上,又把剩下的一碗端着,稳稳当当的走进那扇门,走过那具尚且温热的尸体,来到袁城面前。
袁城似乎是有些惊讶,又饶有兴味的注视着他漂亮的小儿子。朗白把茶碗端给他,指尖因为用力过大而略微变色,但是手指很稳,没有一丝颤抖。
满地都是血。他站在血中,白衬衣,黑裤子,皮肤越发的白,就像个冰雪堆砌出来的小小的美人。
袁城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是很有意思。
他以为他的小儿子是娇贵的小白花骨朵,得放在温室里精心照顾,养着哄着。谁知道这个骨朵某天绽开了一丁点,里边竟然是血红带刺的玫瑰。
实在是出乎袁城的意料。
第三章 暗杀
朗白一直到十二三岁的时候才开始蹿个子。在此之前他就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精巧娃娃,神情无辜,笑容温柔,眼睛清澈得就像一泓雪水。
朗白晚上有时跑到袁城床上去睡觉已经成了习惯,反正他一贯示人形象就是温软柔弱、年幼无辜的,没人觉得不妥。只是某天晚上袁城偶然把手往孩子身上一搭,突然觉得手感不对,以前一只手环过孩子整个身体,现在不行了,孩子的骨骼身量隐然透出少年的味道来了。
短短一年时间他的衣服换了几茬。袁城有点郁闷,他喜欢看孩子穿一个品牌的戴帽套头家居外套,棉质小短裤和白色运动鞋,标准正太造型。但是那个儿童牌最大尺码十六号,朗白已经穿不下了。
袁城觉得不习惯。
真正让他恼火的事发生在某天深夜。袁家底下一个仓库发生了走火事件,心腹手下赶到他卧室来汇报的时候,他匆忙一开灯,朗白正靠在父亲怀里,小小的打着呼噜。
手下神情暧昧的看了一眼,又忍不住偷偷打量了好几眼,直到袁城发现了什么不对劲:“……你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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