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起了,四月底这个时候昼夜温差太大,沈一岑可没忘家里对待病号的照顾方式,一会儿就关上了窗。他和孟余忘说:“我朋友以前上学的时候租住在这里,时常在店里帮工,后来拜了师傅,我也在这边混迹过一段时日,老相识的摊子要还在,等会儿我领你去看看。”
“沈先生交友很广啊。”孟余忘说着,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
沈一岑在古城里逛街虽不能说已经筋疲力尽,却口渴得很,自然而然接过来喝了一大口,说:“没有,我朋友很少的。”
“哦?”孟余忘满目的兴趣,也有满目的不信。
沈一岑倒没什么忌讳的,直说自己朋友双手就数的过来。这话可能孟余忘不能体会,但他自己深知不假,他的朋友以个数论,其中有发小,有同学,有客人,以前点头之交可能会成莫逆,可惜旧苏太小,有很多人离开了,游子难得回乡,家中老父母的银丝望穿了,朋友都成过去。
“我应该算是沈先生的朋友了吧?”
“那是,不过,重新认识一下吧,我的朋友。”他举茶杯与人对望,因为笑意而微微上挑的眼角有说不出的帅气,仿佛时间在那里封印了一个人少年时候骄傲,在这个时候全融为温柔了,他说,“沈一岑,一个咖啡店的小老板。”
孟余忘这才有面前的人是个比自己还大上一岁的青年的实感,同时心里有百般的滋味。他也笑着回说:“孟余忘,一个公司的大老板。”
沈一岑就打趣他,说:“没有假期的大老板。”
孟余忘对这件事不置可否。
怎么说呢,就像把人的心脏想象成一个挑嘴的插座,世上千百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能够连接这个插座,而自相连的那瞬间起就有无数的电流,刺激得心脏麻痒难耐。所谓一见钟情吧,时间越久,对对方的喜欢就越是深,深到恨对方不能心有灵犀,察觉到自己没有说出口的每一句告白。
带着些微的欣喜和不可避免的遗憾,孟余忘只能和他喜欢的男孩从朋友做起,可是,来日方长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卡文……卡文……
写了一章改完就忍不住放上来,暂停不能存稿,真是痛苦。
我有罪啊……
第12章 第 12 章
春去夏初,天气湿热起来,雨声未完,隔一天阳光明媚且毒辣,水汽全闷在天上,呼吸都费劲,无疑是个难熬的时候。
燕池一家正式搬出春谢里,沈一岑那个复式小高层又冷清下来,谢锦里还是那些客人——喝茶下棋的老人、目标是小老板新品冰淇淋的学生、偶尔路过进门休息的过客,还有进门打招呼永远是“嘿小老板,来一壶咖啡”的中年男人。
小老板一位一位地招呼过来,拿魏林以前的话说,他读书的本事不高,可是话多还说不赖。谢锦的老板是个小话痨,这和他的点心好吃一样有名。中年男人不怎么买账,进门打过招呼,闷声走到自己“专座”那边,放包开电脑,噼里啪啦就打开忘我模式。
这位是熟客里的熟客,在附近一间杂志社里担任主编,姓周,负责撰写旅游及美食的文章,却合不上办公室的节奏,到咖啡店或是书店里更能使自己文思泉涌,一壶咖啡,一台电脑,他缩在角落里只顾敲打键盘,于是也算得上这周边同行口中的一位“恶客”。
沈一岑管他叫老周,见他把谢锦当长期据点之后还给他准备了一个专用的咖啡壶,他专坐谢锦里那张放角落的桌子,用的久了,总觉得和老周沉稳冷静的气息像了,沈一岑笑说那是文艺,老周泼他一盆冷水,说只不过是东西用旧了,看起来更顺眼了。
他明里暗里嘲讽谢锦吃熟客,带着些文字工作者犀利的笔锋,小老板也不恼。有点话痨的人,喜欢和人聊天或是互怼,以前朋友少的时候他拿这个来交朋友,朋友不算多的时候他也改不过来了,不过老周可能喝咖啡太多,浑身都散发着咖啡清苦的味道,惜字如金,有些拒人千里之外的意思。
他这个人算是偶然间来到谢锦的,两年前的冬天,他厌烦办公室里争论不休的同事,桌子上永远是没有新意的策划案使人发燥,便想带着电脑出门寻点清净,可是南方的雪天湿寒,走了还不出一条街,人就哆哆嗦嗦地四下张望起来。不巧那时已近年关,一整条街上竟只有一家新开张的店铺还在营业,从玻璃窗外看进屋里,还能看到仓促的装修痕迹,可是门前暖黄色的灯光无比温暖。
他推开门进去,咖啡店里竟还装着一个吧台,年纪轻轻的老板本来蹲在吧台后面整理柜中的玻璃杯,听到声音才抬起头来,从老周的视角看来,他根本只是露了个栗色卷发毛茸茸的脑袋出来,声音倒是干净清楚,说着“啊,你好啊。”然后才让人看见他明晃晃的笑意。
那时候咖啡店还没有“谢锦”这个含义莫名的名字,只是老周觉得这年轻人顺眼,笑容里不讨好不浮夸,亲昵地恰到好处,也能自然地收人的咖啡钱。最关键的是小老板不会多问老周的工作,只要不在他店里砸杯子泄愤,像是“不要和我说话”这样的要求一直能够得到满足。
这天明显是闲得慌了,谢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互相不说话,小老板都把手机拿出来打发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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