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爆
炸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
“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
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
“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
“啊……有么?你闻错了吧。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
“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
“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
“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
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
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恋瑾年,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
他不知道自己对恋瑾年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
“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
“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
“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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