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够林加玷兴奋的了。终于要解放了!跟这个大木头一起走路真是太无趣了。其实林加玷就是怨念于他的多次搭讪被忽略,于是,他就怨上了那个摸不着头脑的曾晟。
其实曾晟并不是不想回答林加玷的问题,只是林加玷的问题太过于古怪,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加玷的问题又换成了另一个。
于是,每一个问题都错过了回答的时机。
在太阳落山之前,两个人终于来到了一个藏在山林中的小村庄。说小,这里最多只有十几户人家,此时正是傍晚时分,农人也都回到了家中,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在夕阳的余晖之下,显得格外温馨宁和。
但林加玷显然并不懂得如何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他现在只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时他背上的衣服差不多全都被汗水打湿了。
作为一个讲究的大少爷,他当然不会允许自己身上弥漫着汗臭味。所以,林加玷此时除了想要休息以外,最想要做的就是好好洗一个热水澡。
曾晟显然不知道这个他眼中漂亮的城里人在想什么,只是尽职的把林加玷带到了目的地。
“大伯!俺把人带回来了!”在村里最大的一户人家门外,曾晟放下手中的行李,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薄汗,声音中气十足。
林加玷黑线,这个家伙真土,还用袖子擦汗,脏死了!
曾晟喊的大伯叫林翰,是这个村子的村长,虽然喊的是大伯,但其实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曾晟的父亲和林翰算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喊他大伯也算是在理。
林翰是林加玷的亲大伯,是林加玷的父亲的亲哥哥,当时林家的也算是一个大家,林翰是当时大家看好的林家继承人,林翰继承林家也是众望所归,但不知为何,在林翰二十五岁时神秘失踪了。
找寻三年无果,林家的担子便落在了当时仅二十岁的林父林烨肩上。当时的林烨算得上是知名的纨绔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仅仅几年,林家便在他的手里壮大,资产涨了三倍不止。
而他们是如何找到林翰这个大哥的,这个就要从林烨夫妻的各种恶趣味说起了。
某一次他们两个突发奇想要去野外郊游,结果不负众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两个家伙迷路了还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于是,到了某个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个许久不见的无良亲人。
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所以,现在,林家夫妇就更无良的把自家所谓不成器的儿子扔到这里来让从来没有见过的大伯这里还体验一下生活,顺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种纠结,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大伯,然后他就被他的无良父母给送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影拿着一把亮闪闪的菜刀忽的冲了出来,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没有看错的话,还有红红的液体从上面不断滴落……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撒花~~
☆、野人?大伯!
林加玷惊了,这个黑乎乎的家伙是要干什么?
心儿颤颤,手儿抖抖,他那把菜刀不会是想做人肉叉烧包吧?林加玷眼神惊疑不定的看着在他斜前方憨笑的某大块头,心里一沉,这两个家伙一定是同伙!他的小命儿,危险!
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在发抖,但他真的在发抖。这两个人,太诡异了!他看的好多都写了,深山中有好多野人,他们和人长得差不多,生活习性也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吃人肉!
左看看,右看看。林加玷此时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要逃,他一定要逃!
事实证明,林加玷的神经的确是太过于敏感了。
那黑乎乎的人影就是林翰,对于听说侄子要来的消息,刚刚他正好在辛勤的亲自动手做晚餐中。听到曾晟的呼叫,他当然迫不及待的冲出来看看自己从未见过面的侄子咯,于是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自己手上那把刚刚杀了鸡还未来得及洗净的刀。
啧啧,我家的侄子果然好人才!对于林加玷的长相,林翰眼里闪过一道赞赏。心里不禁埋怨,林烨那家伙,说是为了保持神秘,竟然连他家侄子的照片也不给一张的。真是小气,这么可爱的娃当然要大家一起看才好,这不,自己送上门来了。
看着黑不溜秋的家伙越走越近,林加玷表示鸭梨山大。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把明晃晃的刀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这时候,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是怕了。林加玷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作为一个大少爷,他可是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传说中的那些大家少爷被绑架之类的事情也从未在他的身上上演过,所以,现在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碰到这么惊险的场面,作为一个刚刚成年不久的骚年一族,林加玷可耻的懵了。
就在林加玷以为山雨欲来的时候,林翰突然露出了他白生生的牙齿,那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林加玷一怔,难道这家伙不是要拿刀砍自己吗?怎么剧情发生了变化?这孩子,已经魔化了。
“哈哈哈!加玷吧!快来大伯看看,啧啧!都长这么大了!”林翰一把拉过林加玷,伸出左手搭在林加玷的肩上。一边拍着一边感叹着,眼里尽是怀念。
……大伯?我有大伯吗?林加玷有些疑惑。他家老头子可从来没有说过他有哥哥什么的啊,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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