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了夜总会的差事,现如今,宋铮唯一能养家的途径,就只剩下了街头卖唱,本来地铁站是个福地,连续两天都能遇见那衣着时髦的女土豪,可偏偏有人看着眼红,打了一架,现在地铁站也没法去了,连着找了好几天,宋铮才选中了离家三站地的一个过街天桥。
这里人流量很大,生意也好做,宋铮已经连续在这里坚持了三天,每天都能有一百多块钱的收入,满足父女两个的日常开销是没有问题了。
那首《斑马斑马》,现在已经成了宋铮每天必唱的曲目,经常有人连着好几天过来捧场,必点的就是这首歌,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宋铮要唱四五遍,好在凭借着这首歌,也引得不少人慷慨解囊。
几天唱下来,宋铮也攒下了几百块钱,正琢磨着,要是生意能再好一点儿的话,就把宋宁送到小区附近的幼儿园去,孩子不能整天跟着他风餐露宿的。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
浪迹天涯
唱完这首歌,宋铮俯身收摊,又有不少人把身上的零钱放进琴盒里,宋铮也不说谢谢,在他看来,这都是他应得的,当然,人家要是不给,他也不能说什么。
“妙妙!跟爸爸去吃午饭!”
宋宁这些天也喜欢了,宋铮唱歌的时候,她就在一边拿着玩具玩儿,有的时候,也会有几个中学生过来,帮忙照看她,孩子倒也不显得寂寞,或许对她来说,能每天跟着宋铮,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嗯!”
宋宁应了一声,懂事的把玩具收进宋铮里,背在肩上,牵着宋铮的大手,父女两个走下了过街天桥。
在这附近有个炒菜馆,店很小,但做的菜味道不错,而且很便宜,这几天,父女两个的午饭都是在这里解决的。
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店内,突然宋铮听到有人在喊。
“就是他!”
宋铮一愣,本能的以为是寻仇的来了,重生之后,他先是在梦缘夜总会的门口,暴走了光头党,紧接着又在地铁通道里,打了三哥党,要是有人来寻仇,倒也不觉得奇怪。
转过头,宋铮正琢磨着是抱着宋宁逃走,还是活动一下,就看见,一男一女两个人已经到了他面前。
那个女的正是在地铁通道里帮过宋铮的时髦女郎,那个男的,宋铮看上去也有些面熟,只是记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高高壮壮的,花卷头,留着小胡子,挺着大肚子,这会儿正眯缝着两只小眼儿上下打量着他。
“你们这是~~~~~~~~”
时髦女郎也不理宋铮,只顾着跟那花卷头说话:“怎么样?合适吧!”
花卷头看了一会儿,微微点了下头,说了句:“还行!”
宋铮是彻底糊涂了,这到底要干什么啊!?
“我都找了你好些天了,刚刚从远处看,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要不是看见这小女孩儿,估计有错过了!”
时髦女郎也不管宋铮一脸的迷惑,自顾自的说着:“张导!这次算我立了一功吧!”
被称作张导的花卷头,笑了一下,满满都是痞气:“立什么功,形象倒是挺合适的,谁知道他行不行啊!”
宋铮被这俩人围观了半晌,本来心里就不自在,又听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就更加不耐烦了:“我说,你们谁啊!有事儿没事儿啊!?”
花卷头听得一愣,看着宋铮,说:“你~~~~~不认识我!?”
我艹!
我认识你哪根葱啊!看着倒挺面熟,不过宋铮可以肯定,以前那位宋铮不认识这人,估计是这花卷头长得面善,和他以前认识的某个人长得相似罢了。
“不认识,你谁啊!?”
刚刚这俩人的举动,让宋铮没办法产生一丁点儿好感,语气也就生硬了些。
花卷头恍然,笑了说:“对!你不认识我,也算正常,可是你不认识她?”
花卷头说着,一指身旁的时髦女郎。
听他这么一说,宋铮倒是真觉得这女的有些眼熟,好像还真的在什么地方见过,只是那女的鼻子上架着个宽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也看不真切。
见宋铮还是摇头,花卷头都愣住了,又问:“电影!《春天的狂想》看没看过?”
春天的狂想?
光听着名就满满的文艺气息,只可惜宋铮根本你就不好这口,当初在横店的时候,跟着剧组混,他倒是不挑肥拣瘦,可是要进电影院看电影,他只会选那些大片,所谓的艺术类电影从来都不是他的菜。
“没看过!我说你们到底有什么事儿?”
花卷头听了宋铮的回答,突然大笑了起来,弯着腰,将肚子挤得,宋铮看了,都不禁担心那大肚子会被挤得爆开。
“老袁!你这明星当得也太惨了点儿吧!走大街上都没人认识你!可笑死我了!”
可愁死我了!
宋铮看着一阵牙疼,我tm都问了好几遍了,到底有没有人回答我啊!?
时髦女郎被花卷头笑得脸都硬了,一把摘掉了大墨镜,瞪着宋铮,咬牙切齿的问:“现在再瞅瞅,到底认不认识!?”
这下轮到宋铮愣住了,眼前这女的摘掉了墨镜,露出了真容之后,他还真认出来了,不但认出来了,心里还有点儿小激动。
袁荃!
宋铮上辈子挺喜欢的一个女演员,长得虽然一般,尤其是那鼻子给人一种很突兀,破坏了整体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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