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加尔一路过来,看见了那明显会获得丰收的金色麦田,也看见了洁净的路面,没有垃圾,也没有粪尿的臭味——就连勃兰登都没有办法完全摆脱这个。
而这里的人也似乎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加精神,脸上有些喜意,并没有被劳累生活日复一日折磨得麻木不堪。
虽然只是一个骑士领,但却比他所见过的一个子爵领的中心还要惹人喜爱。
他心悦诚服地转身,对着洛明单膝跪地而拜,而洛明也将长剑按在他的肩上,达成了效忠的誓言。
这场赌局,洛明已经完全取得了胜利,不过邓加尔并不觉得自己输了。
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效忠,一定前程远大,这也是自己的幸运,非要说的话是双赢才对。
看着面前这个对自己宣誓效忠的男子,洛明想起了关于他的一切。
邓加尔,是一个骑士的第三子,虽然有着才华但并没有被人们认识到,被家人打发出去独自谋生。
他曾经去投效公国王室的军队,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当到了率领一队三十人的队长。
这样下去,他很有可能在四十岁之前成为正式的将领,积累军功受封为贵族。
一位男爵也有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可以说,在那些年,他完全开启了人生赢家模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二十五岁那年,他得到升迁令,去远方为王室守护一个城堡,可以统领当地的一百士兵和附近的数百民众,去上任的路上,遇到一场大雨,引发山体滑坡,他连人带马跌入山崖之下。
直到第二天,他才被山民发现,送去治疗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而那个为他治疗的也只是一个小牧师而已。
他的右腿多处骨折,再也无法承受较大的力量,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还可以拄一根拐杖。而他的左脚更是连感觉都没了——要么得拄两根拐杖,要么就干脆得坐轮椅了。
这样的他自然是没办法冲锋陷阵了,军队用一笔遣散费送他离开,而那婚事也完全告吹了。
双腿的伤势虽然不是无法治疗,但他是绝对掏不起这个钱的。
简直就是退婚流的小说主角一般,他心中的愤懑可想而知。
而洛明,也正是以“贵人”的身份,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当然,洛明也不会直接出钱帮他治好双腿。
洛明在有些方面还是很赞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的,比如说:夺取时要一次夺走,让人们只产生一次不满;施恩的时候就要一点点给予,好让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感恩。
他的苍炎如今虽然没有直接治好这种沉疴的能力,但让邓加尔的腿脚变得能够正常走路还是问题不大。
但这要一步步的来,如今洛明只是给他稍微治疗了一下,让他能短时间离开轮椅走两步而已。
虽然只是治疗了这么一点,但已经给邓加尔带来了巨大的希望——失去感觉一年多的左腿又恢复了知觉,这让他已经十分感恩戴德了。
不过,他毕竟是少年天才,总有些心高气傲,虽然对洛明很感激,但要他对洛明效忠的话可能还差一点。
原本他只是想报恩,为洛明服务几年,同时也用自己的服务交换洛明为他做进一步治疗而已。
但如今他在洛明的领地上看到了发展壮大,蒸蒸日上的希望。
于是,他决定对洛明宣誓彻底效忠——不只是一生一世,而是世世代代,直到一方绝嗣为止。
当然,这种誓言本该是低级贵族对高级贵族效忠的时候说的,潜台词就是希望洛明能够达到比骑士更高的地位,而邓加尔自己则会被封为新的骑士。
洛明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这就像是祝他升官发财一样。
其他追随者多少也读出了这一层潜台词,对未来多了几分期待。
坐回轮椅,邓加尔立刻对洛明说起了关于他所知道的军事上的事。
“……既然君上要在三年之内前去蛮荒开拓,那就应当做到两件事:
一是练精兵,二则是全民操练。”
“练精兵,是用来实打实地打硬仗的;而全民操练则有着多重用途,也是开拓的必需。
少数的盗匪,或者是弱小的异族骚扰、猛兽出没,用大批士兵去剿杀的话一是浪费,二是会使精兵疲于奔波,很不值当。
而若是民众都受过基础的军事训练,就可以自己处理一些小麻烦。
修建高墙和城堡要花费很多钱财、人力和时间。在建好之前,不如以人为城——人人皆兵,寻常的敌人就难以攻打了。
而当君上要打大仗的时候,这些民众就可以立刻转变成民兵编入军队,声势浩大,可以吓退那种临时拉来的农兵。而且哪怕能够用五个民兵拼一个敌人的精兵,也必然是巨大的优势。”
“真是说得好啊。”洛明不禁感慨道,“除非是面临难以抵挡的强敌,否则高墙坚城往往会削弱人们的斗志,不要说开拓了,甚至敌人的一支侦查部队兵临城下,就可能使城里成百上千的士兵都不敢出门一步。”
清军入关时,南明一座大城中不过混进了几个奸细打开城门,放了几个骑兵进来,就让满城官兵开始撒丫子逃窜,这不可不引以为戒。
“多谢君上夸奖。”邓加尔接着说道,“至于精兵,这也是我的专长,当初我那个三十人的小队只有五个老兵,我花了半年时间,让他们看上去都差不多,看不出谁新谁老。不到一年之后,除了没有见血之
喜欢星圣之剑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