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笑道,“只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只是冷冷地看著我,半晌,又嫣然一笑。
他表情变换,我却并不觉得奇怪。
他想笑便笑,想哭就哭,想怒就怒,没有理由,只是因为他想。可能因为他突然想,就突然靠过来,也可能是突然就後悔,然後再把我推开。
都无所谓,我知道的,我所扮演的,就是朋友外加玩偶的角色。然而挽秋没有想到,一向言听计从的我会有如此暴力的一面。
他吓到了,或者是其他的什麽,无所谓。
我承认我卑鄙,我从来就不是好人。他会爱上我的,我只不过是一直在他的身边,一点一点的渗透到他的生命中去,一点一点的,让他越来越依赖我,一点一点的,让他离开我就无法生活。
卑鄙吗?也许吧。
我想我的目的,现在至少已经达成了一般,至少我在挽秋的生命里,已经是一个必要的、一个不可或缺人物了。
我已经,成功的在他的生命里,烙下了属於我的,永远无法取代的痕迹。
挽秋是最自私的,我却是最卑鄙的。
就那麽一瞬间,我近乎残忍地想,只有我们,才是绝配的。
“衣服脱了。”他淡淡的说,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般的语调。
作家的话:
没有意外的话,後天开v,明天会小更一章~~额。。我是存稿箱君。。作者偷懒去了……
☆、故国三千里50
我怔了片刻,却又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笑,有几分自嘲的味道。
“你笑什麽?”他歪了头,睁著眼,纤长的睫毛微动,仿佛一个无辜的孩子,惹人心疼。
我摇头,他见我不动作,便自己过来,抓了把剪刀就剪开了衣服。虽然如此,可还是很疼,毕竟布料已经沾在了伤口上,他这一撕,免不得再流些血出来。
“很疼?”他依旧歪著头问,连口气也无辜起来。
我苦笑,他自己咬的,难道他不清楚。他那一口,咬得倒是狠──我敢打赌,他咬了至少有五分锺,虽然後来几乎只是含著,但也差点把我那块肉给咬下来。
“在书上写名字,给房子起名字,在物品上做记号。”他淡淡地说著,竟然不避讳地直接跨坐在我腿上。那一瞬间我才知道,什麽叫做煎敖。
想做点儿什麽,但却又不敢;不做点儿什麽,但却又不甘。
我只得苦笑,大不了喝几盏苦丁败火。
他伸手环住我的颈项,左臂正压在我右肩的伤口上,疼得我一抖。他却笑得格外灿烂,慢慢地接下去道,“所以凌陌白,你是我的东西,记住了?”
我静静地看著他,微微挑起一个笑痕。他继续道,“你要的,我给不起。”
“所以?”
“所以……”他歪著头,依旧很无辜的模样,“所以只要让你给我了。”
我叹息著,他却脱离了我的身体,自顾地将桌子上的书拿起。
“所以凌陌白,你还是认命得好。”挽秋笑吟吟地看过来,“伤口自己处理吧,乖……”
听到他最後一个字,我只觉得我的额角痛苦的抽了一下。
乖……
冷!
真的是太冷了!
一般来说长衫大概是在20世纪40年代趋於流行,30年代中山装与满化男装多。
☆、故国三千里 51
我从没有想到过,那天夜里梁宅灯火通明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梁子桐并危,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挽秋的冷笑,也是因为梁子桐的病危。
事隔多年还会恍惚的,就是那个夜里在挽秋房间里发生的事。
後来很久以後给绾缃讲起的时候,绾缃问我,那个夜里,我想的究竟是什麽。
我回答说,那个晚上,我什麽都没想。
该想的,不该想的,都想过了,所以就无想可想。
绾缃笑我,那笑容里,分明带了几分挽秋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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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进医院,依然很拥堵。不过很幸运,没有再碰到清水,毕竟,碰到了,也没什麽可说,还不如不碰见的好些。
人群总是忙碌,然而我却只是站在走廊里。挽秋依旧要笑不笑的那副模样,让人看了就咬牙切齿。
梁天奇倒是忙得很,进进出出,里里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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