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趴在窗边蹲下身子,望着自己的一双大脚,可怜的小姐。她回想起方才所见的鲜血,人人都说千金多富贵,锦衣玉食,金钗粉面,谁知深闺之内足下之苦,还好从小被卖进尚书府为婢,不用受这女子缠足之苦。她想为自己而笑,又忘不了刚才钱思语痛苦的神情,转而想替钱思语哭,一时之间,内心的矛盾让她捂住了自己的脸,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直到钱夫人出了闺房,对着仍蹲在窗下的喜鹊交待道:“好生看着小姐,别让她的双足沾到水,一滴也不成。”喜鹊急忙站起身行礼道:“是,夫人。”目送钱夫人离开,她直奔闺房内,捧过钱思语裹着长布血迹斑斑的双足,疼得钱思语有气无力道:“别别别,别碰我,喜鹊。”她便在喜鹊眼皮子底下,痛得昏死过去。喜鹊看着那张苍白的脸和紧闭的双眼,抱着那双脚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惊得直咽口水,许久之后才发出一声干涩的呼喊:“来……来人啊,小姐昏倒了。”
潘小溪的眼皮跳了跳,她抬手一揉,垂手之时误敲到铜锣,一队骷髅原地蹦达,骨头与骨头之间的磨擦‘咔咔’作响,眼皮仍在乱跳,她一时心惊,生怕这些骨架子就这么蹦散了,那可就惨了,望了麦包包一眼:“包包,怎么让它们停下啊?”麦包包伸出食指放在嘴边狠狠一咬,啃破皮肉滴了几滴鲜血到小桃木令牌上,念了几句咒语,桃木令上发出一道红光,她急忙举着桃木令,照向骷髅队,从队头跑到队尾,整队骷髅齐齐往前蹦跳而去。潘小溪和麦包包一路小跑着追赶,潘小溪道:“怎么反而加速了?这跳的比走的快太多了吧?”麦包包道:“有缘人,没办法啦,赶路要紧,原来以为它们没有肉身不需要符咒,看来你要画出数道执心符,贴上它们的印堂才能让它们归队。”潘小溪摸出怀中的黄纸,两指一捻:“这……不够用吧?”
麦包包二话不说,直接跳到最后一个骷髅面前,伸出左掌迅速画上一道符,拍上了骷髅的印堂,骷髅被定身在原处。潘小溪见状抬起左手看了看,有模有样的学着画了一道符,追上一个骷髅,也举掌往骷髅印堂上一拍,骷髅腾跃而起,先蹬上她的膝盖,再跳上她的肩,最后落到地上,继续往前蹦跳。潘小溪情急之下伸手就抱住那个骷髅大喊道:“包包,这个,我的无效。”于是她二人一个抓一个拍,忙活了一阵才将四散的骷髅逐一驱赶回来,重新列好纵队往前跳。麦包包喘着气道:“赶尸重在心宁,你不要再起杂念,心神不宁了。”潘小溪一点脑袋:“嗯,我刚就是眼皮跳了跳,就变成让它们乱跳了。”麦包包一指前方的落日道:“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良戟峰,太阳落山之前我们必须到达峰顶,山中有野兽,峰顶平坦如砥,相对安全些,过了这座山峰,它们必会认得归途,无需我们再带路了,只要跟随便好。”潘小溪望着身后这一长队,叹道:“七日之期,这一来一回,我们能完成任务么?”麦包包举起潘小溪的手,摇响了摇铃道:“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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