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说老实话,如果可以选择,他绝对会立刻转身离开。但摩莱尔领主却把这地方当成最大的财富,脸上充满了自豪,全心全意地想要向“霍兰德公爵”炫耀这个地方。
“马上就能看到您心心念念的养殖场了,您现在一定是很激动吧。哈哈,我亲爱的朋友,请向前大步迈开您的脚吧,您可不是那些肮脏的贱民老鼠,我是绝对不会阻拦您进来参观的。”
摩莱尔甚至都等不及公爵二人从“震惊”的状态中反应过来,就迫不及待地当先前去。
野狼还能有别的选择吗,当然是只能跟了上去。
但他不可能一个人走,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不由困惑的回头。
和野狼相比,阿斯蒙蒂斯更加不愿意踏足这块地方。
他的抗拒表现得十分明显,几乎是刚看到冰坟场的一瞬间,就条件反射地转身离开。野兽的直觉告诉他,那团白雾的深处隐藏着什么很讨厌的秘密,而他,丝毫也不想知道这秘密究竟是什么。
然而,阿斯蒙蒂斯刚后退了一步,就不得不马上停下。
他没办法,也不能够任性地离开。
倒不是害怕野狼所顾虑的那二十来个守卫。对方人多又如何,阿斯蒙蒂斯压根就不在乎,大不了变回原型,打一场就是了。
让他没有离开的原因很简单——野狼的眼神。
但是,这是一个既不严厉,也不冷漠,更不是充满威胁的眼神。
事实上,这是一个担心的眼神。
可说来就是这么奇怪,只一个简单的眼神,竟然就叫阿斯蒙蒂斯挪不开离去的脚。
而更加奇怪的是,当阿斯蒙蒂斯面对野狼担忧不放心的眼神时,下意识的选择,竟然不是像以前那样——撒娇卖萌装可怜。
恰恰相反,这家伙居然头一次昂起了下巴,挺起了胸脯,然后快步走到野狼身边。
野狼困惑地看着他。明明二人手臂挨着手臂,距离近得不行,但阿斯蒙蒂斯偏偏就不低头看野狼。而且,他还要自以为十分帅气地昂首挺胸,摆出一副壮士出征,遥望远方,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
然后,阿斯蒙蒂斯炫耀的晃了晃胸脯,眼睛里的潜台词,简直要多明显就有多明显。
“爷要胸有胸,要肌肉有肌肉,快来扑进我的怀抱,让我保护你吧”。
然后……阿斯蒙蒂斯又晃了晃胸肌。
即使对前路满心忧虑,但和身边的傻叉一对比,野狼还是没忍住,嘴角疯狂地抽搐了起来。
如果放在动物世界里的话,阿斯蒙蒂斯的这种表现,完全就是雄孔雀碰到钟意伴侣时,类似开屏展翅的行为。
并不是说“孔雀开屏”有什么错误,只是好歹你也要分清对象吧。
如果野狼是娇小可爱的柔弱女子,那没问题,阿斯蒙蒂斯所做出的这种“我很可靠,你快靠我”的男子汉表现,必然会让对方倾心。
可问题的关键是,野狼可是铮铮铁骨好男儿一枚啊。虽然人是长得漂亮了一点,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处于被保护者的地位啊。阿斯蒙蒂斯这么做的结果,只会让野狼想要脱下鞋子,把这个蠢大个儿摁在地上,然后狠狠地抽一顿。
不过叫他这么一打岔,野狼的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
摩莱尔站在远处招手:“我亲爱的朋友,为什么还站在那么远的地方呢。前面还有好长一段路啊,你们快点过来呀。”
野狼和阿斯蒙蒂斯互视一眼,然后,二人共同踏上了冰坟场的领域。
站在冰上的感觉并不相同。
更滑,更冷,更加让人没有安全感。每一步都走不踏实,总怀疑下一秒,脚下的冰就会突然融合。而走得远一点,稍微适应了这种心理后,和冰面直接接触的双脚又开始冻僵。寒意直接透过脚心渗透上来,即使再厚的靴子也无法阻挡。
刚开始或许还有些新鲜劲儿,但很快就只剩下无聊了。他们走了接近十多分钟,周围都是朦胧的白雾,可视度很低,除了脚底的寒冰,别的什么景色都没有。
野狼边走,边不动声色地四下环顾。但观察的结果却让他十分失望。这鬼地方大到是大,可竟然只有一个出口。
如果把大卫堡比作四面高壁的瓮的话,那么冰坟场就是瓮中瓮,而他和阿斯蒙蒂斯则是两只傻鳖,不但不赶紧逃跑,反而还要主动跳进来。
野狼哈了一口气,遇冷变成一小团白雾,笼罩在鼻子上,将鼻子冻得通红。阿斯蒙蒂斯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他讨厌寒冷,这让他容易犯困进入冬眠状态。
一路上,只有摩莱尔始终兴致高昂,不停的东拉西扯。
刚开始野狼还打起劲儿来应付一下,但后来就左耳进右耳出了。直到摩莱尔的一个故事引起了他的注意:
“您听说过大混乱时代的苏格奈尔部落吗?”
大混乱时代,特指的是三千五百年前,真神陨落,诸神相互争斗,光明之神最为虚弱的一段时期。天上战争不断,同时,地上的战争也没断过,欧兰大陆四分五裂被分割成了无数个小的国家。
那是最为混乱的一个年代,那是最多战争的一个年代,但同时,那也是百花齐开,百家争鸣,思想最开放的一个时代。不少赫赫有名的英雄霸王都是源于那个时代。
只是,由于年代太多久远,所以关于那段历史的文献多已失传,当年的事情已经逐渐被时间的尘土所掩盖。大混乱时代充满了未解之
喜欢人鱼养龙进行时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