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没救了。
杜泽看着修,目光在修依旧是骨头的右手处晃了晃,内心有个声音在轻柔细语:其实什么原因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这是他最喜欢的《混血》,眼前的正是他最喜欢的主角,不是么?
所以在这里,在这个世界,他拥有所有人没有的优势:《混血》对读者而言,是一本;对这个世界而言,是一本预言;对主角而言,却是一个人生,包括了他所有的感情和经历。现在的主角就是一只刺猬,逮着人就炸毛和万箭齐发,无差别aoe(ps:aoe就是不分敌我的群体攻击),他已经完全不愿也不敢相信他人了。和现在的主角不能谈感情,只能谈利益。杜泽决定借鉴曾经看到的一个故事《疯子、公鸡和人》(ps:没听过的可以百度之),黑化主角就是犯病的王子,只有他表示他同是一个想要毁灭世界的疯子时,主角才会将他的话听进去。
杜泽用手按在自己的耳机上,缓慢平板地开口。那是他努力打破自己的社交障碍,挤出来的一句话:“我来实现你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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