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真像宠物啊,还是大型犬类,连睡觉都要在主人身边,身体有碰触面最好么?
季辛辰哑然失笑,侧过身半跪着,轻轻把男人扶正靠在石壁上。他开始用一种看自己所有物的眼光去打量这个男人,下巴的线条很有味道啊,喉.结也很是性.感。更不要说小麦色的皮肤,是他最心水的那种。
吞了吞口水,季辛辰心里暗道:啃两口应该无所谓吧?
这段充满活力的时光对他来说就是偷来的充满了不真实感,以后将会怎么样谁知道呢?男人么,在感觉到压力的时候会更倾向于立刻发泄掉,除了软弱地哭泣,他们什么都敢做,都会做。大量抽烟、大量喝酒、不停运动,或者其他的、容许男人以低成本重复又重复做的轻松的事。
晃悠晃悠地想着,季辛辰喉咙里逸出几声低低的笑,半闭着眼凑上去轻轻啃男人脖颈上突出的喉结,舔到一点点咸味,他漫无边际地想,哦,该去寻找食盐了……
啃了两分钟没了兴致,季辛辰又转在男人线条刚硬的下巴上啃了两口,又随意又散漫。他的心境也像那蓝天上漂浮的大朵云絮,好像是快乐的,又好像有些许忧伤,自己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往上挪想要咬男人挺直的鼻尖,季辛辰一愣,男人醒了,在安静地看着他。
“呵呵,”季辛辰愉快地低低笑,凑上鼻尖去磨蹭,感觉两人亲昵的气息交融,然后按在对方肩膀的手轻轻用力,站了起来。
他挪开的瞬间男人下意识地想要凑近,却被那只手按在肩膀动不得,露出了几分着急神色。
没有理会男人,季辛辰开始翻捡背包,拎出破军套装的黑色外袍、裤子和靴子丢给男人,自己迅速地把随便洗过的定国外衣穿好。男人慢慢照着季辛辰的样子把衣服穿上,他的身材比季辛辰更高大一两分,别的还好,靴子就似乎小了一两分,撑得甚紧。
那破军的袍子最外层开口挺宽,不扎腰带的话胸口露了一半,麦色的坚实的肌肉总是让季辛辰有上去摸的冲动。
“要给你起个名号啊,叫笨蛋好,还是蠢货好,还是大蠢,还是阿蠢呢?”季辛辰对这只宠物的印象完全围绕着这几个单词打转,想了半天觉得这样不太厚道,他揉揉额角道:“算了就叫你‘一’吧,一为诸数之首,简单,应该也不会辱没了你。”
“以后就叫你阿一,哈哈。”季辛辰得意地笑,从兽皮堆下面抽出一条两米长的兽筋为阿一束起袍子,又抽出两段细麻线给他束住袖口,拍拍手掌:“行了!我们今天出去找盐,晚上闲着可以给你做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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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着阿一在丛林里走了一段路,季辛辰大约估测出单论体力和耐力的话,阿一应该比他要好上两成。如果算上轻功这种有点犯规的加速技能,他的脚力又能比阿一快上好几倍。至于测算战斗力要等遇到野兽,这种机会大把有的是。
季辛辰已经想好了,这片丛林很大,他暂时也不想往外走。那么,要在这里住一段时日的话,有个人能一起生活无疑是非常好的选择,更何况这个人还蛮叫他喜欢呢。为了打猎生活的各种良好配合计,充分了解对方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
季辛辰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带来阿一的黑色小型飞船,何况阿一看着也是失了忆还是别的什么,他不懂表达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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