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夹了一筷五味熏鸭吃了一块:“油重盐重调料重,酱簍-u,n兜阑顾憧梢裕但是籲钒私翘多,掩盖食物本身的味道。?/p>
再夹一筷火腿冬笋挑剔:“火腿没有用鸡汤煮过,只有咸味没有鲜味。”
这时,屋外一个清亮的声音:“九姨太,菜做好了。”
家乐端着食盒步上台阶,叶乘风的目光跟着他,看他轻轻地把食盒放桌上,再把菜肴端出来,看他衣裳朴素没有任何纹饰,头发仍是用一根发带随意扎着,没有任何首饰,动作沉稳,目光澄澈,根本就没有往他这个全城第一帅哥身上瞄。
叶乘风不知怎地又来了一肚子气,好没气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家乐答道:“这是蜡头坛子肉,是给九姨太补身的。”
海棠点头:“是啊,爷不是老说我瘦得没有二两肉吗?所以我叫他做些补身的菜,我多吃一些说不定能长得丰满一些。”
“蜡头坛子肉?”叶乘风一脸嫌弃,“听这名字就俗气,还有这瓦罐如此粗砺,跟乡下人用的一样,叶府没有好食具吗?”
家乐给他解释:“这是用坛子烧的肉,为了怕凉了不好吃,所以没有盛出来直接用坛子上桌。”
叶乘风还是板着脸,海棠打圆场问:“为什么叫蜡头坛子肉?”
家乐解释说:“据说这个菜是从寺庙里传出的,出家人必须要吃斋茹素,也有个别和尚嘴馋想吃肉,有个和尚偷偷买了些肉,切好放在坛子里,再加入葱姜调料,用殿堂燃剩下的蜡烛头放在坛下一点点的烧,因怕人发现,所以密封坛盖不使香气外溢,过了一夜之后,蜡头燃尽,肉成奇香。所以叫蜡头坛子肉。虽然是传说,却是有道理,小火焖炖密不透气,可以使猪肉肥而不腻丰腴香醇。”
说着把坛子里的肉块盛到小碗里,把姜块葱段挑出来,一块块的肉肥瘦相间,红亮诱人,散发着浓浓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海棠立即夹了一块尝尝,忍不住赞叹:“哎呀,简直是平生第一次吃这么好的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爷尝尝。”
叶乘风做鄙视状:“肥厚油腻,看了就没胃口,谁吃这种东西,都是穷门小户的人才爱吃,还编出这种有辱佛门清誉的故事。”
家乐也不跟他较劲:“爷不爱吃就别吃,这个东西适合九姨太这样瘦削女子吃,你那么胖不用吃了。”
叶乘风恼了站起来:“我哪里胖了,哪里?”
其实叶乘风的身材偏瘦,但是那张脸却不胖不瘦棱角分明正正好,他向来为自己的身材自豪,家乐只用鄙视眼神朝他的小肚腩瞄了一眼,叶乘风赶紧说:“那只是中部地区稍有肥沃。”
说着深吸一口气,缩回肚腩。
家乐笑:“是啊,是啊,所以少爷不要吃肉了,否则肥沃的地方不止中部了。”
叶乘风第一次见到他的笑容,看到他笑得云淡风清,丝毫没有小女子笑不露齿的扭捏羞怯,忽然一肚子气消得无无影无踪。
“哼,盛汤。”叶乘风气哼哼坐下来继续吃饭,家乐给他盛了一碗汤放手边,桌上那碗坛子肉盖住了其它所有菜肴的香气,海棠吃了一块又一块,叶乘风眼睛直往那碗肉上瞄,可是一抬眼看见家乐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觉得那笑容无比狡猾,怒瞪他一眼,胡乱用汤泡了一碗饭就放下筷子。
接着几天,家乐天天都给海棠做一些美味的补身食物,色香味俱佳,叶乘风只看着又放不下架子去吃,越看越气。
直接把家乐叫到书房吩咐:“用好吃的讨好全庄上下,你还真有心计,你以后少往厨房转悠,这个书房归你打扫,地上有一片落叶,书上有一粒灰尘,当心你的皮。”
负责少爷书房的是叶乘风的小厮青川,听说打扫书房的差事转个别人非常开心,意味着本来就很懒的他以后可以更懒一点。
家乐进了书房就看见架上满满的图书,墙上挂着难得一见的好字画,他从小家境败落,记忆中的书香好象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只为生计操劳,在饭馆打杂做学徒,只能抽空读书,却没有余钱买那昂贵的书来看,现在看到这满架的图书,又羡慕又喜欢,忽然想到好些年前的家,那时他家还没有败落,在当地还是有钱有头脸的乡绅,可是败落后什么都没有了,书房自然是没有了,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哪能拥有书房。
书,是有钱有闲的人才有资格享用的。
叶乘风意外地看着他变幻脸色,先是欣喜,神往,转而伤感,似乎陷入遥远的回忆。清秀的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感伤和茫然,令人心里微微一动。
叶乘风正琢磨着怎么问他的往事,忽然家乐又展开笑颜,说:“好啊好啊,没问题。”
可以进出少爷的书房,这些书这些笔墨可以随便用啦,等干完活可偷一两本回去读,然后放回原处就行了。
家乐向来能从乌云盖地的阴天看到阴云周围的那抹灿烂的银边,再黑暗的角落也能发现阳光。虽然不受叶乘风待见,可是一想到可以偷偷用少爷的书房,黯淡的心情转眼又明媚起来。
叶乘风看他眼中忽然露出神彩,转而伤感,又转而快乐,心里起了强烈的探究之心。
“晚上,你伺候上夜。”叶乘风又下了命令,用挑衅的眼光瞧着他。
“是,少爷。”家乐很恭敬地答,低着头看着对方的脚尖,想象着踩上去的感觉,一定很不错哦,只想一想就神清气爽所有不痛快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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