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及此,慕凤歌对其他人说道:“前方太危险,我一个人过去看看就好,你们呆在原地别动!”
“可是前辈……”哈伦紧张了起来。
慕凤歌要是死了,他们想要活着回到蒙古儿沙漠就更难了啊。
“无妨,我有分寸。”说罢,慕凤歌便上了骆驼,骑着骆驼朝惊雷炸响的地方跑了过去。
其实骆驼奔跑的速度很快,并不比马匹差,中东那边很流行赛骆驼,骆驼的最高时速可以达70公里。
白骆驼很快便载着慕凤歌来到了惊雷炸响的地方,此时,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电光交错的雷电磁场。
这里到处都是飞扬的沙土,呛得人难以呼吸!
隐隐约约地,能看见那些灰蒙蒙的黄沙中,抱头鼠窜的那一个个穿着白袍的人!
那些人将那个穿着银色斗篷的男子保护的滴水不漏,惊雷几乎都打在了他们身上!
被雷打中的那些人,全部被烧成了黑炭,浑身散发出了一股烧焦的味道。
阿西吧,简直就是一场烧烤盛宴啊!
她以后再也不想吃烧烤了,好恶心啊!
“纯白,用藤蔓!”慕凤歌掏出纯白,大声喊道。
纯白跳到地上,嗷呜一声,无数的藤蔓从它的身下像是蛇一样钻了出去,在半空中迅速结成了一层厚厚的网盖,严严实实地挡住了所有的惊雷和闪电!
植物是绝缘体,闪电无法传导。
而每次惊雷劈打下来,烧焦了一层藤蔓,第二层藤蔓立刻就会被补上。
见纯白给自己争取了足够的时间,慕凤歌立马从乾坤袋里掏出一把绳子,扔了出去。
“快接着!”
众人迅速反映了过来,扯住了绳子!
慕凤歌运转起了体内的元气,汇聚在双手上,狠狠一拉,将所有人扯出了那片危险的地域。
在炼精化气阶段,只要到了炼肉期,随随便便都能拿起四千斤的东西,越往上力气越大,但是进入了炼气化神阶段之后,力气则不会再增长了。
天边出现了一抹娇媚的淡粉色霞光,就像是一丛盛开的粉嫩蔷薇一般,妩媚盛开。
沙漠渐渐开始风平浪静,露出了它广袤、柔美的一面,金色的沙粒被霞光染成了粉橘色,恍若披上了一层少女般娇羞的轻纱。
一阵晨风吹来,吹开了男子的银色斗篷。
三千青丝似流光,在风中轻轻飞扬。
男子长着一张惊艳众生的脸庞,你只要看着他这张脸,能忘却世间一切烦恼忧郁,仿佛处处鸟语花香、春和景明。
所谓美人,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肌,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慕凤歌觉得,这句话妥妥的就是用来形容眼前的男子的。
如此美人,适合诗词歌赋,于春花秋月下。
如此美人,适合谈情说爱,于沧海桑田中。
如此美人,更适合被自己纳入囊中啦!
慕凤歌好开心,感觉这一趟精绝古墓之行瞬间变得美妙无双起来。
这样的美人,要是不压倒,简直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伟大的共和国啊!
自己这一趟穿越,就是来拯救这些美男于水火之中的!
来吧,姐姐胸怀广大,都到姐姐的怀里来吧!
慕凤歌热情的笑容,令那个妖娆的女子战栗了一下,总觉得自己家的主子有危险啊。
“这位公子,请问您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家中几口人?可曾有婚配?”慕凤歌凑过来,一双水汪汪的秋眸中,满是亮光,好似这美男是一坨会移动的五百万银票似地。
美男蹙了蹙眉,很嫌恶地后退了一步,对那个妖娆女子说道:“倾月,净手!”
“是!”妖娆女子赶紧拿出用蚕丝袋密封的脸盆、手帕等物,倒出了新鲜的柚子叶水,端到了美男的面前。
“公子,你不觉得你对你的救命恩人太冷淡了一些吗?”慕凤歌继续凑过去,死皮赖脸地搭讪。
“你、你离我远点!”美男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仿佛慕凤歌是什么毒蛇猛兽一样,“身上洗过二十遍没有?不,这个地方太脏了,你还是先洗三十遍吧!”
“公子,你这态度不对啊,我对你可是有救命之恩的,你没看过书里说的吗?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当以身相报!”慕凤歌急了,向他凑了过去。
美男继续后退,表情那叫一个嫌弃。
慕凤歌感觉自己瞬间受到了一万点伤害,美男倒是好看的跟个《指环王》里的精灵王子一样,美得自带柔光、赏心悦目,可特么是一朵带刺的白玫瑰啊!
这白玫瑰还没摘,就刺了自己一手血!
忧伤呐,慕凤歌觉得拿下这朵白玫瑰真的好有难度!
不过,毛、主、席说过: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哪怕再辛再苦,也要当自己是二百五,哪怕再艰再险,也要当自己是二皮脸!
美男可是自己的终身事业,便是不要脸一些又如何?
一个洁白的帐篷很快便搭建起来了,美男仔仔细细地洗了二十遍手之后,叶倾月赶紧吩咐了存活下来的人烧热水,送进了帐篷。
“公子,介意洗个鸳鸯浴吗?”慕凤歌见美男走进了帐篷,立刻大声喊道。
“你离我远点!”美男忍无可忍地说道。
慕凤歌有些郁闷地在帐篷外坐了下来,才一坐下,叶倾月就走了过来,娇笑着说道:“姑娘,对咱们家少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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