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他肯定不会同意。
有了莱格拉斯的带路,看起来哪儿都一样的幽暗密林总算不再是一个迷宫。路上倒是很少碰见半兽人,但是却碰见了好几次其他物种——巨型蜘蛛。
第一次看到这种生物的时候,林千沙着实恶心了一阵子。数不清的复眼,毛茸茸的八条长腿外加一个毛茸茸的身体,总喜欢突然从树上蹦出来给你一针,然后把你当一样绕上蛛丝,要不是林千沙那变态的感知和反应速度,以及莱格拉斯的种族优势,他们俩不知会中多少招。
马丹之前她一个人的时候连个屁都没碰上,怎么一和这精灵走在一起,就开始倒霉了,不会他自带黑队友的隐藏属□□。林千沙腹诽着,双眼一沉,手里的十字弩迅速瞄准了莱格拉斯背后,一箭刺入了莱格拉斯背后的巨型蜘蛛。
而这时候,莱格拉斯也弯弓射下了从高空跃下准备按倒林千沙的另一只蜘蛛,力气之大,竟然把这个庞然大物射飞出去。
两个人回头互看了看背后的蜘蛛尸体,然后又转过头对视一眼,相视一笑。这一路上两个人合伙干掉了很多东西,所谓默契就是从并肩作战中产生的,莱格拉斯脸上的表情也缓和许多。
“在你们人类这种年纪,就有这种身手,你很厉害。”莱格拉斯笑道,整个人简直就像小天使一样自带柔光差点闪瞎林千沙狗眼,“你的父亲一定是个伟大的猎人。”
“嗯,在我眼里,我父亲是最厉害的。”林千沙很天真地回了一句,“我听我父亲说,你们精灵都是一些优雅不让任何人靠近的高贵生物,但是,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呃,好精灵。”
莱格拉斯笑了笑,并不作回答。也许对待一些形象气质佳,身手不错,懂礼貌不会大惊小怪的人类,精灵们的态度会好一点,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一个女性,一个孩子。对待初生事物,谁的脾气都会好一点。
没过多久,莱格拉斯就将林千沙送出了森林,他给林千沙指出正确的道路后,便消失在茂密但也有点阴森的森林里。林千沙也将这偶遇放在脑后,一心一意往刚铎旁的魔多赶路。
只是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五年之后,他们会再次相见,而那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又将发生质的改变。
林千沙当然不可能一头扎进魔多,她可没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神勇,听说魔多的半兽人最近活动可频繁了,简直多如蚁,林千沙为了自身安全考虑,专门挑离魔多较近的村庄停留,或者在半兽人出现较多的森林驻扎。
五年之后。
刚铎的某个酒馆里。
“嘿,你听说了吗?一个星期以前有个家伙跑去了督伊顿森林。”一个木桌前,一个男人对坐在他对面的男人道,他们面前还摆着上好的葡萄酒。
“什么?督伊顿森林?那里可是半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另一个男人惊讶道,“最近这些恶心的家伙越来越多,那个倒霉蛋碰上了半兽人?”
“你果然不知道,”那个男人带着得意的口吻说,“现在,半兽人可不敢出现在督伊顿森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专门猎杀半兽人的猎人,你知道吧?”
“不会吧,又是他?他又赶跑了一批半兽人?”
“可不是,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猎人,拯救了那个倒霉蛋,那家伙被救下来了都不知道猎人长什么样。”男人喝了一口酒,“不是我说,那个猎人很有几把刷子,说句不好听的,他可比刚铎的卫兵厉害多了。卫兵碰上半兽人只能硬碰硬,而猎人呢?连个面都懒得出,放出的冷箭角度之刁钻让半兽人防不胜防,一下子就攻克了他们心理防线。”
男人似乎说上了瘾,开始漫天海地地胡吹,还吹得有模有样,就像亲眼所见一样。
坐在另一桌模样柔媚的黑发女人听了,不禁勾起嘴角,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撑着脑袋对自己对面的男人调侃道:“看,博罗米尔,我说那个男人会说你们的卫兵不如我吧,你输了,这顿你请。”
“……该死的,他们的爱国心呢……”博罗米尔嘀嘀咕咕地掏出钱。他的身份可比这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高贵,他是刚铎宰相的长子,鉴于刚铎没有国王只有宰相,博罗米尔可以变相地说是刚铎的“王子”。
林千沙是在打击半兽人时碰到他的,顺带还救了他一命。他是个典型的英勇战士,喜欢古代战史,喜欢和武器及格斗相关的一切,甚至还模仿古代的尔诺皇帝,不愿娶妻。不过饶是他多么英勇,只身一人也敌不过众多半兽人,于是很狗血地林千沙刚好经过,顺带救了他。久而久之,两个人便成为了朋友。
“你怎么知道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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