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就好像遇见了最爱的食物,想吃下去,又怕吃掉以后,就再也没有了。
第一次遇到窄窄的时候,我初一,他也初一。第一次喜欢上窄窄的时候,我初二,他也初二。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在见到的第一面就喜欢上的,那叫一见钟脸。尽管如此,我不得不承认,窄窄长的很好看,大大的眼睛,像星星一样会闪闪发光。
我最喜欢他的小虎牙,尖尖的,很邪恶,很可爱。他笑起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阳光的味道。
我是观察了他好久才被迷上的。都怪他太爱笑了。打篮球会笑,走路会笑,写作业会笑,就连罚站也要笑,笑得各有千秋,却是一样的迷人。最重要的是,我全都见过。
初中的时候谁没暗恋过一两个学校的风云人物,大家彼此彼此。几个好朋友坐在一起,讨论的话题几乎都是这样的:那个几班的某某长得好帅,好多小姑娘喜欢他。那个某某打篮球特别帅。谁谁谁特别酷等等等等。
这其中当然不包括那些只崇尚学习的学霸了。
说到这,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也是个学霸,第一名的保持者,同学们羡慕的对象,老师们眼中的小神童。但是,由于我天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性格,导致我最后落了个“泯然众人矣”的下场。
凡事都需要代价嘛。喜欢一个人的代价是相当大的。为了爱情自杀自残的太过血腥,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疼。
打个比方说,如果在以前我的人生是匹出栏的野马,横冲直撞、策马奔腾,那么现在,我的人生变成了被爱情遥控的电子野马,该奔腾时如滔滔江水不绝,该安静时如涓涓细流如画。
每天入睡前,我都要把今天见过的所有有关窄窄的画面,像播放电影画面一样,慢慢地回味一遍。每天早晨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期待着和窄窄的新的相遇。偶遇几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级,性别又不一样,在学校碰面几率最大的两大场所——班级和厕所相遇的几率几乎为零。当然不排除他走错厕所的可能性。
我难道就此放弃了吗?那不可能。掉进爱情旋涡的小姑娘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初三的时候,我们都在教学楼的三层。每天中午我都会守在走廊,目不转睛地眺望学校大门口(这就需要你拥有非凡的视力和辨别力),看着他和发小一起进了学校大门,穿过操场,走到教学楼下。
就是这个时候!我缕缕头发,拍打拍打脸颊,满面春风地向楼下跑去。这中间一定会和窄窄擦肩而过一次,他也一定会看我一眼,然后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只要他不迟到,我每天都会这样做。这是我那时最开心的时刻。
现在想想只能说一句:往事不堪回首。我用每一天风风火火的奔跑,在窄窄的心中树立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神经病形象,自黑之王舍我其谁?可那又怎样?最起码他记得我,那么其他的事也就不重要了。每个暗恋着的人,都希望喜欢的人能够关注自己,哪怕只是无心的一瞥,都会在心里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这样看来,我的身体十分健康,每天一场大波我都没有得心脏病,这就是最充分的证明。
这样的“偶遇”并没有持续到毕业,不是因为我移情别恋,而是我的小九九居然被他发小发现了!每次偶遇的时候,他发小一脸看穿我心事的笑容让我无比的心虚,虚到让我放弃了偶遇窄窄的大好机会。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神一样的对手,还有一个神一样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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