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告诫我,不要因为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不值得。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反问:我要森林做什么?小女子胸无大志,并没有做森林之王的打算。再者说,狮子老虎也不会答应的。
2008年,从我第一次见到窄窄的时候起,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我有了信仰,我觉得找到了自己的地球,我愿意像月亮那样生生世世绕他旋转,为他圆缺。甚至在脑海中想象过一场车祸,我将他狠命地推开,最后自己倒在了血泊中。如果幸运一点,没准儿我会在窄窄的怀抱中含笑而死,那样一定很幸福吧。
瞧瞧,在感情上,我绝对不算是聪明人。
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我耗费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每天中午顶着烈日忍着困意,在小巷里,从北到南,再由南返北,没头没脑地练习。稍微熟练一些,我走出小巷,专挑人烟稀少的街道练习。这其间,我跌过无数跤,撞过人,撞过电线杆,也被人撞过,很痛,以至于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学会以后,自我感觉太过良好,经常自告奋勇,要带着同学穿街过巷去兜风。我骑得十分快,完全可以媲美跑车,那种长风灌满衣袖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自由自在,翱翔寰宇。
有一次,在大路上边骑车边和朋友聊天,没看到迎面而来的车,等发现时已是千钧一发,我没有丝毫犹豫,用尽全力把车头撇了出去。结果自然是摔得很惨,腿上手上、胳膊上擦破好几块皮。车主也停了下来,摇下车窗,就开始对我破口大骂,骂完扬长而去。我一直死盯着他,没有还口,只最后对着他远去的车屁股啐了一口。我最怕疼的,每每受了委屈,眼泪更像是开了闸的洪水,奔流不止。可那次,我硬是从头至尾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懊恼自己口笨舌拙,没能骂他个狗血淋头。
其实也怪我,别人骑车走路边,我就偏要到大路中央骑,仿佛要试试其他人的胆量,是否真敢把我撞飞了出去。
自从学会了自行车,我去看窄窄就更加方便了。想他了,就化作“一道风”,吹到梧桐路,停在爱神花店的门口。对面有家窄窄常出没的理发店,在这里守株待兔,十有五六会瞧见他。如果没碰上我也不气,向前不到五十米就是我最爱逛的书店,我可以在里面看上半天的书,享受一段惬意的时光。
在我眼里,窄窄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笑容像阳光一样温暖,如春风一般和煦。所以第一次发现窄窄抽烟的那天,我的大脑立刻就炸开了朵朵蘑菇云。你知道的,有落差是最难以接受的现实。
爱情本就是赌注,你想要倾心付出的那个人,究竟与你所见所想是否一致,谁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你愿意赌,可未必做好了服输的准备。当现实与想象出现落差,生气不就是理所应当?
实在接受不了,一瞬间竟然想到了死。
我一直在哭(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哭),撇着嘴,哭得相当难看,就在马路的中央,盼望着哪个酒驾的司机选中我,能让我再也感受不到痛苦。
最后还是好友骂醒了我:“吸烟怎么了!吸烟你就不喜欢他了吗!”
喜欢,这个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吸烟不代表他人品不好,顶多他短命一点,那我少喜欢他两年就是了。
上学这么久,学到了很多杂七杂八的知识,可没人教过我什么是爱情,什么叫喜欢。
可是我分明是知道的。当有那么一个人,他的名字可以令你两眼放光,他的出现令你目不转睛,他的笑容让你心花怒放,他的一瞥也叫你心脏怦怦直跳、小鹿乱撞,你一定是喜欢上他了。
原以为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却原来“喜欢才与众不同”。
钻牛角尖的时候,我常会这样告诫自己:男人如衣服。穿是一定要穿,但决不能为了一件自己心爱的衣物,宁肯裸奔也不放手。那真是大大的不划算。
我不想放弃那一棵树,是因为那棵树还长在野外,如果有一天它进了别人的院子,即使见到,我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有可能属于我的,他才能美丽。名花有主了,他还有争艳的资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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