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都到了那种皮包骨头的可怕程度了,穿上衣服可能还不觉得,可是一旦脱下衣服,连姜琬自己都没眼看。
因为身体不健康,所以皮肤虽然白,但并不是健康的莹白色,没有那种白里透红的光泽感,年纪轻轻地就显得有些老气,姜琬看过她的身份证了,二十二岁了,竟然还一事无成。
当年她遇上夏瑾珩的时候是十八岁,二十岁成为她的妻子,登上皇后宝座的时候也不过年方二十二,而她香消玉殒,魂穿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四岁,才比这里的这个姜琬大两岁,可她一生跌宕起伏的经历却比后者要深厚太多太多。
“真是一把年纪都活在狗身上了。”没人的时候,姜琬通常不会像在别人的面前那么持重,偶尔也会说几句吐槽的话。
还有这个头发,原本姜琬的头发是非常美的,乌黑垂顺莹亮,披散下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匹上好的黑亮锦缎,丰厚的发量抓在手中沉甸甸的,无论什么复杂的发式都能做得很好看。
可是这里的这个姜琬搞的什么鬼,好好的头发给染成了姜黄色,还烫成了蓬蓬头,就像是一只顶着一头干枯稻草的大狮子,就这样都会有人觉得她漂亮,实在是因为这张脸实在是长得太出色了。
再仔细看看,脸上皮肤干燥,眼角有细纹,眼底有一圈浅浅的乌青,这些东西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张年轻的脸上,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造成的,可以想见之前的那个姜琬的生活习惯是多么的糟糕,亏得自己现在过来接手了这个身体,不然用不了几年,迟早被她糟蹋得不像样。
姜琬无奈地摇摇头,看来改造这个身体的计划,比自己预想中还要艰难啊!
“小姐!”兰兰轻轻在房门上敲了两下。
姜琬回过头:“怎么了?”
“是让人来做衣服的事,如果要请国外的设计师手工定制,一件起码要十几万以上,以我们现在的经济能力,可能还不太能负担得起来。”兰兰小心翼翼地观察这姜琬的神色,总害怕她会突然暴怒起来,说也奇怪,姜琬大多数时候都是很温和的,或者会表现出对很多事情都不怎么在乎。
但兰兰面对姜琬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压力,明明她的年纪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可是总感觉她身上有一种自己在同龄人身上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威严。
姜琬果然皱了眉:“为何要找国外的设计师,那些奇形怪状的衣裳有什么好穿的,你去帮我找做绸缎衣裳的。”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如果是钱不够,也不必非要找最好的。”
当年她还是万春班台柱子的时候,穿的衣裳和戏服就都是请京城最好的锦云裳里手艺最好的绣娘做的,价值千金,后来当了皇后,当然也是针线局里最好的绣娘专职给她做衣裳,要求自然是很高的。
但是现在条件不好,那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姜琬觉得,自己还是很识大体,明事理的。
兰兰明白了,应了一声之后回去赶紧上网,查询国内知名的设计师,还是专攻古典服装的那种。
同时姜琬还给她布置了很多任务,将屋里最大的一个房间清空,地面全部铺上软垫,还在其中一面墙上安装了整面的镜子,当成练功房。
当年她从小练功,可不仅仅是拉一拉筋,练练身段那么简单,义父还让她从小习武,蹲马步、踩梅花桩、练剑法,所以她从来就不是那种弱柳扶风,纤细娇弱的人,她身形高挑、四肢纤长,腰肢柔韧而有力,是那种充满了动感和活力的健康的美。
如今这个身体如此孱弱,但该练的也还是要练起来,姜琬把自己以前练功的那一套器具用纸笔画了下来,让兰兰找人打造一套一模一样的,放在练功房里,然后她还与时俱进地添加了一台跑步机。
然后又觉得练功房的面积实在是不够大,又干脆地决定把连通客厅的墙打通了,那些杂七杂八的家具全部扔掉,将整个客厅都做成练功房。
可怜的兰兰,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保姆,硬生生地被逼成了精明强干的大内总管,当她把这一切都按照姜琬的要求磕磕绊绊地完成以后,她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什么能够难得倒她的事情了。
姜琬是不会随便见外人的,当装修工人在外面“叮叮当当”地工作的时候,她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咿咿呀呀”地吊嗓子,这个身体难得天生一副好嗓子,但一点中气也没有,而且音域也不够广,这个嗓子,闺阁之中唱点糜糜小调是够的,可要是想要登台演唱,那可就差得远了。
装修工人在外边听了觉着新鲜,好奇地探问,兰兰就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们家小姐是歌星呢,上电视的那种,唱歌可好听了。”
装修工人连连点头感叹:“原来这年头当个歌星也不容易啊!”
给姜琬做衣裳的设计师也请来了,考虑到她们现在的经济情况,兰兰没有去找国内顶级的设计师,说真的那些眼高于顶的设计师她们现在也请不来。
所以找了本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设计师,专攻传统古典服装的,得过几个小奖项,是属于有天赋有才气的那种,但是她这种服装的受众不广,所以开的工作室也一直处于一种不温不火的状态,估计也是经营得很困难的。
因为她一接到兰兰的电话说想要请她设计衣服的时候,兴奋得都有点不太符合她的名气了。
当然兰兰也是把这个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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