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远,没怎么开发,十年来没多大变化,何墨千家从前就在附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经常带她到这个公园来玩耍,公园旁边一排小吃店,粉面馄饨应有尽有,大多数到现在仍然在开着,都成了二十多年的老字号。
看那些一家挤着一家的门面,何墨千突然有点怀念小时候父亲经常带她来吃的牛杂店的味道。可是那么多店面都在,唯独那家牛杂没了,换了一间装修时髦的奶茶店。
她很想回去看看她父母。
当年何墨千为了一个人不管不顾地跟父母出柜,传统了一辈子的二老气急败坏地让她恢复“正常”,否则就和她断绝关系。彼时何墨千还不知天高地厚,相信什么爱情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鬼话,憋着一口气真的没和父母再联系过。后来她进去了,算是彻底断了消息。
现在更不敢联系了,就自己混的这个鬼样子,哪还有脸见他们。
何墨千被扫地出门的那天,袁英就在她家楼下等她,她一转身,正好看见袁英朝自己张开双臂笑得温柔。
暴躁的父亲握着鸡毛掸子一下一下抽打在身上何墨千都没掉一滴眼泪,和袁英四目相对,她却鼻头发酸。
那时她还死要面子,明明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不愿在爱人面前掉下来,只好一头扎进袁英怀里,故作轻松地插科打诨。
“阿英,我被我爸用扫把打出来了,以后只能赖着你啦。”
袁英抚摸着她的头发,和她一起打岔,“什么叫以后只能赖着我了?从你女神长女神短的追我那天开始,你不是就已经赖上我了么?”
何墨千悄悄在袁英衣服上擦干净眼泪,夸张地开玩笑:“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女神,我好崇拜你啊……”
袁英叹了口气:“阿千,想哭就哭吧。”
袁英轻声细语的一句话像最催泪的药,何墨千第一次在她怀里泣不成声。
有这么一个人,这辈子值了。何墨千当街抱着袁英,不顾世人的眼光,边哭边想。她觉得自己能和袁英在一起一辈子。
可惜现实狠狠地打了她一耳光,清脆响亮,到现在还一阵一阵地疼。
何墨千嘴上说着忘了,那些记忆还偏往她脑子里钻。她呆坐了两个小时,想起什么,手伸到长椅的椅背底下,在某个隐蔽的位置摸索到一连串小刀刻出来的痕迹,这是她和袁英一起刻下的。她的指腹触摸在刻痕上,努力辨认出歪歪扭扭的一句话,跟着手上摸出来的文字小声念道:“阿英和阿千要永远在一起。”
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何况袁英实在太对她的胃口,如果重来一次,何墨千肯定还会义无反顾地爱上她。只是现在的何墨千早就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也早过了相信爱情能战胜一切的年纪,她的爱情死得太早,再无活过来的可能。
冬日里的白天格外短,不到六点,夜幕已经笼罩了整座城市。这座公园年久失修,路灯坏的差不多了,黑夜里树影斑驳,混着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阴森吓人。
夜晚太冷,何墨千戴上羽绒服连着的帽子,手缩在袖子里愣神,她思想飘得很远,没发现从远处走过来一个人。
那人风衣衣角翻飞,长筒细跟的皮靴踩在鹅卵石小道上,如履平地。
这是袁英回s市这么久,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她最近越来越频繁地想起何墨千,这个女人出现在她梦中的时间甚至比最难捱的那一段日子都长。
在梦里,何墨千的背叛都淡了,剩下的全是她的好,她的又香又软的长发,她圆润小巧的耳垂,她和自己一起荒废的时光,甚至更早以前,她屁颠屁颠缠着自己,开口闭口叫自己女神……
“阿英和阿千要永远在一起。”
何墨千笑靥如花,对袁英做出这样的许诺。接着熊熊大火从她身后猛然蹿起来,吞噬了袁英整个梦境。然后袁英被惊醒。
袁英已经很久没做过这个梦了,她捂着脑袋头疼地想,自己得过来看看。
于是她就来了,这么冲动,完全不像她。只要有关何墨千,她都变得不像她。
冷风呼啸的冬夜,路上连车都没几辆,反倒这么个又冷又硬的公园长椅上坐着一个人。
袁英皱着眉想,这人也不知什么毛病,大冷天不在家待着,非得跑公园里受冻。只见座椅上的人整个缩在一件看起来并不厚实的羽绒服里,如果不是有病,那八成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好在这个流浪汉全身干净,那件羽绒服袁英看着眼熟,想不起在哪见过。
袁英从大衣口袋里掏出皮夹,递了一张红彤彤的钞票过去,“您好,能不能把这张椅子让给我?”她不确定帽子底下的人是男是女,虽然身形像女人,但流浪汉不都是瘦弱的吗?这么一来倒是不好分辨了。
何墨千神游天外,这个声音让她彻底僵住了。
她和袁英果然是孽缘,这么狼狈的时候,在这种地方,居然也能遇上。
袁英看那人依旧坐着不动,以为是嫌自己给的少,又拿出几张,和第一张一起递了过去,重复一遍之前的话,“您好,能不能把这张椅子让给我?”
何墨千哆嗦几下回了一丝暖意,伸出冻僵了的手指接过那些钱,冷笑着回道:“谢谢小姐慷慨。”
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嗓子也嘶哑得厉害,袁英没听出什么不对。
直到何墨千佝偻着背离开,袁英才发觉这个流浪汉的背影居然也和阿千很像。
袁英觉得自己比从前更魔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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