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剩下的四合院本来就不多,而大多数又都在外围和中间的位置,在胡同最里面的和一群筒子楼在一起的四合院就只有项老太那一座。
我点了点头。
雷非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子,接着猛然踩了一脚油门把我送到胡同的入口处说道:“抱歉不能送你进去。”
他不会找理由也不会解释,该说的时候说,不该说的时候不说。显然他不说的情况要多一些。
以他现在的表情来看,我想问原因大概是自找没趣。他是一个很不好相处的人,我也很怕找麻烦。
我乖乖的从车子下来,脚刚沾着地呢,雷非就一个甩尾掉头开车飞驰而去了。
他给我的印象是沉稳的,而他却在谈及那个四合院之后竟然闻言色变了,这让我有些惊恐,搬家的念头再一次飘了出来。
今晚胡同格外的冷清,我掏出手机来看了看,明明时间还不到八点。
平常这个时候,胡同口有很多卖小吃的,还有大排档。而现在小吃摊一个没有,大排档也只有两三家开着门,来光顾的客人也很少。
我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东西了,就走进了一家大排档准备打包个盖浇饭。
胖胖的老板娘正在无聊的用类似逗猫棒的东西驱赶着苍蝇,见我进来就扔掉了手上的东西露出了大大的笑脸问道:“美女要点什么?”
“一份糖醋肉一份宫保鸡丁盖浇饭打包。”我站在店中央看着贴在墙上的菜单点完之后,转头往店里看了看,除了身后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长着褐斑的老头子正在吃菜喝酒之外,店里没有其余的客人了。
我在老头子斜对面坐下等着我的饭。
老头子抬着三角眼看到了我,手一抖夹的菜全部洒在了桌子上。足足静止了一分钟之后,他随即就用喝一口酒吃一口菜看一眼我的频率活动着。
这让我感觉很不舒服,可又不好意思说他,干脆的侧身背对着他。
老板娘把菜单告诉了后厨之后又走了出来,我好奇的问道:“老板娘今天这胡同里为什么没人?平常不是很热闹吗?”
“嘛,我是外地人也不太清楚啦!”老板娘摆手说道:“只知道每年的今天这里的人都不会出来啦!据说是因为老早以前住在这里的大户人家……哎呀,我也说不明白,反正今天开业的都是我们几个外地人。”
老板娘说完乜眼看到了旁边的老头子,用下巴指着他那边说道:“你要是好奇可以问他,吴伯是这里的老住户了,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可能是太无聊了,老板娘走到了吴伯的桌边在他的对面坐下,帮他倒上了一杯酒问道:“这位美女一说我都好奇了,我来这边已经五年了吧,每年今天这里的老住户只有吴伯你敢出门的,到底是为啥?别人都害怕,你不害怕?”
“害怕?有什么好害怕的?”吴伯一口气喝光了那一小盅白酒,又猛得吃了一口菜。
他的声音很嘶哑,把菜咽了下去他接着说道:“我干了一辈子和尸体打交道的活儿,没什么好害怕的。”
吴伯穿着背心短裤,裸露着的皮肤上长满了褐斑,一层一层的。从他的手来看,其实他的皮肤很白,可是褐斑让他看起来就是小麦色的肌肤。
他看了我一眼又说道:“我从十五岁就去终馆背尸、烧尸,几十年了什么样的尸体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经历过。像我们这样的人,花的就是死人的钱。”
老板娘好奇了问道:“吴伯你今年也不小了吧,那种地方你还能呆着吗?就不怕被带走?”
终馆我知道,是在老城区边缘上的殡仪馆,也是本市最大的一家。像殡仪馆这样的地方想要招一名守夜人是不容易的,能去的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明白老板娘的意思,她是害怕吴伯不得善终。
吴伯冷哼了一声,似乎根本就不在乎。
大半瓶白酒下肚之后,他的话匣子也打开了,说着关于各种老城区的故事。我很喜欢听故事,特别是这种老故事,就干脆的把吃的摆在了桌子上留下继续听他说。
吴伯年轻的时候还是民国时期,是老城区那个神秘大户人家长工的儿子。终馆也是那人家所建,建成之后烧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们家老太爷。
可当天晚上终馆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几个小工相继说见到了蹦蹦跳跳和兔子一样的老太爷。他一直吼着饿,就要吃人。
第三天就在终馆里死了个小工,脖子上有明显的青色於痕,肚子被整个撕扯开了,现场堪比大型野兽的狩猎场。
不知为何那大户人家却很中意终馆,闹出了人命也不愿意把馆子给闭了。没人愿意去工作,终馆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成了真正的终结之馆。
那时工钱已经飙到了三倍,可还是没人愿意去。最后年轻气盛不信邪的吴伯站了出来,提出如果工钱给到五倍的话,他就愿意去。
五倍的工钱都已经超过当时医生的工资了,没想到那大户人家竟然爽快的答应了。
吴伯就去当起了背尸人。
之所以是背尸,是因为传说老太爷会跳,所以终馆把门槛加高了防止他跳出去害人。如果有尸体来的话,就只能由他背进去。
吴伯听说老太爷的尸体明明都被火化了,他不相信还有东西在终馆里蹦,也就有胆子留了下来。
他愿意接这个活还有一个原因。当时他看上了一个小丫鬟,想要买点洋货追求她。
可自从在终馆工作之后,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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