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她亲吻时陶醉的不能自拔的样子,让他男人的自尊心膨胀到最大,能感觉到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全部。
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她。
喜欢她身上淡淡的花香,让他陶醉柔软,经历过再严酷的训练只要搂着她就会放松松泛。
特别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因为她就是穿着红色牡丹的旗袍嫁给他的,那天她婀娜多姿千娇百媚,羡煞众人。
特别喜欢听她叫哥,因为每次听她软孺地叫哥,都会想起新婚夜时她娇羞的颤抖和全然的信任。
特别喜欢吃她做的饭菜,因为每道都是她心烹煮,有浓浓的关怀和爱的味道。
特别喜欢她为他着迷的样子,因为她痴迷爱恋的眼神让他心醉神迷,所以他在家总是爱穿工字背心或者子弹短裤,还不经意的紧绷下浑身的肌。
不管多苦多累的训练,只要有空就会想念她,不管走得多远,只要有空就会思念她,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想他。
为了早点见到她,他会拼命提前完成高强度的训练,驱车一天一夜回家。不管身心多么疲累,看到她充满爱意的眼神和开心的笑容,就觉得再来两个负重十公里也不觉得累。
为了和她一起吃顿晚饭,他会从野外生存的深山里翻山越岭走上几个小时。
为了看她纠结可爱的样子,他会故意用军刺切水果给她吃,其实家里这把是新的,平常用的那把都是放在部队的储物箱里。
他的世界里从来没有情爱这个词语,可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碰见了那个人,只是一眼,就认定了。
相亲那天,第一眼看见她长的可真漂亮,家务活也利索,学习还好。他心里有点没底,除了家庭条件好点,他年纪大那么多,又有伤残,她能相中他么。
可不经意撞见她眼中的崇拜和爱慕,他霎时觉得腔里涨得满满的,不是其他女孩那种为了他的家庭或者前途的特意讨好,而是因为他。
他的心里悸动不已,爱情悄然降临却不自知,只得装醉趁机会和她独处。抓着她又嫩又软的手,千杯不醉的他觉得血气上涌飘然欲仙,一向鲁野蛮不知道怎么表达,憋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
“我会对你好的。”
这是男人的承诺,一个男人将要一生背负起这个责任的诺言。
可是结婚的第二天他就让她难过了,他忍者心疼,她得尽早习惯,她是军嫂。
她优秀又上进,堵了不少喜欢瞧不起人又爱说嘴的人,朋友和战友们也羡慕我,妻子不仅温婉漂亮,最主要的是以夫为天。他们这帮大老爷们,大丈夫,大男人,满腔热血铁骨铮铮,最是禁不得绕指温柔。也最好面子!回家哪个都会听老婆的唠叨数落,真到人前却不能失一星半点的面子。这点田宓儿做得最好,叫他们羡慕死了,他得意的要命,我的老婆最!
可也有让人讨厌的事,老婆太漂亮太优秀,总有些苍蝇飞过来恶心人,不得不使出点雷霆手段,让那些不长眼睛的知道知道马王爷的厉害。
最开心的是媳妇儿怀孕了,还是双胞胎,和兵们兄弟在一起侃大山都感觉底气又足了不少。这可是能力问题,要不为啥别人只能让媳妇儿怀一个,我却能一下来俩,羡慕吧。所以说手底下的小子们别太佩服哥,跟着哥好好学,兴许以后娶了媳妇儿也能来个一双响。
两个宝贝也是他的骄傲,虽然有点小混乱,可是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优秀。一家人一直是大家羡慕的对象,他这辈子也一直是让人羡慕的男人,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妻子漂亮贤惠。
有时候他还会故意在训练时滚回一身泥泞,坐在浴盆里让媳妇儿一点一点的给他冲洗,之后再谋划点别的福利。之后再幸福地躺在媳妇儿光滑修长的大腿上,任她轻柔地掏出耳朵里的泥污,每次都能舒服得他昏昏睡去。
自从娶了媳妇儿之后他再也不去部队里的服务社理发了,因为他们的手艺实在太烂。也不再穿服务社里卖的内衣内裤,还是媳妇儿买的更贴身柔软舒服。晚上偷和参谋他们偷偷喝酒时也不吃他们卖的没啥滋味的小菜,媳妇儿早准备好了好酒和晾干麻辣的小鱼干花生米。
他承认当兵的人都有点古板、死硬,但他得说高科技真的不错,自从有了手机,他总能时刻和媳妇儿说电话听她酥孺地叫哥!但他从来不会主动,只会强势地命令她要时刻汇报自己的行踪。
虽然田宓儿长得漂亮抢眼,可他从来都不会心惦念她是否会出轨和别的男人有暧昧。因为他的媳妇儿心里只有他,眼里只看他。引得兵羡慕,说他走了狗屎运,他嘴上虽然反驳他们说他们嫉妒。心里其实感谢上天,谢谢把田宓儿带到他身边,谢谢让两人成了夫妻,两人的婚姻她一直是付出的人,他感谢心疼她,可这是军嫂的生活。他只能回报她所有的忠诚、荣誉和一个军人家属应得的自豪光荣!
他的媳妇儿是能耐得住寂寞的人,丈夫不在时忙碌自己的事业,丈夫回来时以夫为天。这样的女人最适合做军嫂,也是军嫂的典范,田宓儿用一辈子的行动证明,她是一名最合格的军嫂,不管赵方毅手下带了多少兵,提起嫂子没人不夸。
这一辈子,很幸福!这一辈子,很圆满!
他希望在三十年以后,两人白发华生有钱有闲,他牵着她的手,走遍世界各地。他知道这是她的梦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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