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後,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插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根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苏锦,多年不见,一切可好?”大胡子举起酒杯笑道。
“勉强过吧,哪里比得上胡大公子娇妻美眷在怀。”苏锦说完又轻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看着大胡子,让人搞不清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来来来,小锦子坐在我身边。”连绯衣拉着苏锦坐在自己身边,白玉连忙让出了位置。却见那苏锦刚坐稳了,连绯衣一把就捏到了他的脸上,连拉带扯的说道,“小锦子,想我了没?”
白玉刚刚送进嘴里压惊的茶“噗”的一口吐了出来,其中又几滴十分不长眼的溅到了苏锦的袖子上,白玉吓得连忙站起了身。苏锦看着袖子上那几颗水滴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了半天,最後嫌弃的扔在了一边。白玉战战兢兢的说道,“馆主赎罪。”
苏锦没好气的道,“客人在这,让我赎什么罪。”
大胡子忙打圆场,“好了好了,我们故友相逢,就让他们下去吧。”苏锦挥了挥手,修竹忙拉着白玉退了下去。
“哦?胡兄还记得有我这个故友?”苏锦看着他道,“真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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