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我还能采买一些咱那儿没有的杂货回去卖钱。后来看在帝京当个乞丐都能赚钱,就想着买间房子住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营生可做,我可舍不得每天给客栈付房钱去跟一堆人挤通铺。看了那么多破房子,也就这间有救命地道,是一定得买下来的。咬牙买下之后,我现在身上是半毛钱也没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能给我钱,真的太好了!那我就不忙着去当乞丐,可以干点别的了。」水姑向来是现实不矫情的,当然,她看中钱香福,也是因为钱香福这人是个爽快人,从不白贪别人什么。
钱香福微笑说着自己的报答:「你救了两条命,一条命一间房子,两条命就两间,所以我给你九十两银子,可以吗?」
水姑瞪大眼看着「财大气粗」的钱香福,一张嘴啧啧直叫:「哎唷!你发财啦?还是你家汉子发财啦?我在永梅县时听说你家汉子也是个当兵的,就算当兵的都会发点小财,但也容不得你随随便便就把一大笔钱送给别人吧?是九十两银钱,不是九十个铜子你要明白!」
「我当然知道。怎么?你不想要?」钱香福问。
「要!当然要!你敢给我就敢收。到时你被你汉子揍了,我也是不还的。」水姑丑话先说在前头。
钱香福点头。「你只管收钱就好,其它就不用操心了。不过我现在身上也没什么钱了,就剩这些——」她将怀里的荷包拿出来,倒出仅剩的二两银钱,对水姑道:「我跟床上那位姑娘跑了一路,现在又渴又饿,你去帮我们买些熟食回来,这些钱够我们三人好好吃饱一顿了。」
「哇!足足二两耶!这钱可真不少,可以买几十上百个硬窝窝头了。」水姑将银钱拿在手上,双眼发光!
「别买粗粮,太硬了,嗑牙又噎喉。床上那位姑娘是娇贵人家,吃不了。你就买些松软的白面馒头还有几样菜肉,挑好的买,别省着。」
水姑听完眉开眼笑。「这可是你说的啊,那我今儿个就不客气沾你的光啦!我就挑贵的买,买几个荤菜还有精粮做的白面馒头来打牙祭!说起来,这些日子以来,也就我女婿娶我家大丫那天,他咬牙置办了一桌有肉的酒菜,我才吃到肉。那时也是花了一两半呢,十几个人一人夹一块肉,才尝个味道,也就没了,我现在可馋肉哩。」
「今天只有我们三个人吃,你尽可敞开膀子吃,我们都不抢食的,吃不完的菜也全留给你,我们不带走。还有,如果有买剩的钱,你就去买些米粮吧,不用还给我了。」钱香福很慷慨大方地道。
水姑听得几乎笑没了眼,觉得这次救人真是赚大了、太值了!欢欢喜喜地出门买吃食去了。
关上门之后,钱香福回身过来,看到原本虚脱躺在薄木板床上没个响动的周宜琳此时已经有力气睁开眼看着她。
「我真没想过我们能活过这次。」周宜琳的声音仍然有气无力。不过,身为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在经历一场生死逃命之后,身体的疲惫与心理的惊惧,没让她吓疯或吓病,甚至还能清醒地说话,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钱香福双手抱臂,缓缓走近她,道:「没死在乱世,就更不该死在天下太平之后。好日子还在后头等着呢,我为什么要死?想都别想!」
「这种事……很多时候,也不是你想不想就能改变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周宜琳想着自己被摆弄的命运,冷笑道。
「遇到事情就想着死,不管是死得轻如鸿毛还是重于泰山,都挺蠢的。」
「你不懂。」
「我确实不懂,也没空去弄懂。我每天光想着怎么好好活着就忙得要命了。」
周宜琳看着一身普通市井小妇人打扮的钱香福,然后又想着方才出门买吃食的那个中年妇人,她与她们,确实不在一个层次上,思考的事物,自然永远不会相同。
「方才那个妇人,你的朋友……似乎并不在意你遇到什么麻烦,竟是问都没问一句的……」真是好生奇怪。
钱香福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
「乱世里天天都可能会死掉,只要还能活着相见,就表示再大的麻烦都捱过去了,又何必多问。」
「这样不是……太无情了吗?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
「她当然是我的朋友,不然干嘛冒险救我还顺便救你?」钱香福搞不懂这个千金小姐有什么好纠结的。「你好像因为水姑没有对我表示担心就觉得她这朋友不真诚是吗?」
「是的。还有,她……太功利了。」周宜琳想了想,尽量委婉地说出自己的看法。既然是朋友,怎么救人之后遗索讨报偿呢?
「两条命,九十两,你觉得贵?」钱香福颇为惊讶地问。
「不是贵不贵的问题,人命怎么可以用钱衡量?!」救人与被救的,就这样明晃晃地用银钱结帐,周宜琳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感觉情义无价的东西,就这样被污染了。
「得了大恩,不用人家最需要的银钱来道谢,难道真要奉行什么大恩不言谢才应当?你看不出来她已经饿得眼眶发绿、整个人直打摆子了吗?」
「话不是这样说的,你别曲解我的意思!」周宜琳有些生气道:「你读过书,应该懂得更细致体贴的报恩方式,就算给钱,也不是这样……这样明摆着货银两讫,太无情了!」
「水姑就喜欢这样的方式结清人情。她此刻最需要的是钱,所以我给她钱;她进京一趟,一身黑胖的膘肉都给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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