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几株无根白莲。
沙漠的天气实在过分燥热,季婉顺势坐在了池畔阴凉处,拢起嵌满宝石玉珠的锦绣裙摆,将双脚慢慢浸入了池中,透骨的清凉舒畅,让她舒服的美目微扬。
听着不远处传来的胡琴笙歌,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晃着脚丫,圈圈涟漪荡的水面上的无根莲漂浮不停。
哪怕是到了而今目下,这个奢靡神秘的西域古国,似乎都只是季婉恍然中的一个梦罢了……
“你倒是会享乐。”
蓦然多出的一道声音,吓的季婉心都跳漏了一拍,惊惶的转头看去,便见消失了三天的阚首归正负手站在金壁拱门下,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季婉不安无措之际,阚首归却是大步的走了过来,阴戾的碧眸深邃,峻挺的高大身形一点一点的将坐在池畔的季婉纳入他的阴影下,压迫而慑人。
低着头的季婉僵直了纤细的腰背,警惕防备的模样让阚首归冷冷一笑,伸手按住了她的肩头,将她想要起来的举动压了回去,目光终是落在了涟漪泠泠的水中,那双莹白细嫩的莲足娇小诱人。
“听说汉家女子的脚,只能给自己的丈夫看。”
一语点醒梦中人,季婉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自认为露脚是很平常的事情,可她就怕在阚首归看来,这会变成赤裸裸的勾引,慌忙想要将脚收起来。
却不料身旁的男人比她还快,长臂一伸,就将抬出水面的莲足一把擒住。
“啊!你,你松手!”
散着丝丝清凉的脚踝肌肤细腻的滑手,泛着燥热的苍劲大掌捏了捏,很快又缓了几分力道,似乎生怕将那纤细的骨头给捏断了。
“你的脚也生的甚好看。”
季婉被他眼中透出的幽光吓的不轻,熏白无暇的粉颊都急红了,双手堪堪撑在身后的玉台上,如何都挣脱不了的右脚还是第一次被异性触摸。
作者菌ps:那个时期娘子是一种对未婚女子的称谓哈~然后阚氏高昌建国时,大部分是汉人,所以交流是没什么障碍的
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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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首归是站着擒住季婉的脚,一个抬高,迫的坐在池畔的她不断往后仰去,丝薄的锦绣裙摆纷纷往下滑落,露出匀称纤美的小腿和膝盖来,欺霜赛雪的白让男人颇是悦目。
粗粝的指腹缓缓摩挲在细嫩的肌肤上,带着探究和逗弄,瘆的季婉头皮都发麻了,无时无刻不从这个男人身上感受到恣睢的戾气。
“你是如何出现在塔里哈的?从盛乐而来么?”
季婉的心猛地绷紧,盛乐是此时北魏朝的国都,塔里哈应该是那片她掉落时的沙漠,她该怎么解释自己独身出现在一望无垠的沙漠里?
就在她左右为难不知如何答复时,阚首归径自坐在了她身旁,握着她右脚的手微微一紧,更甚放肆的把玩起珠圆玉润的玲珑脚趾来,一边冷然说道:“父王最近正在抓北边来的细作,男女不外乎剥皮下油锅,你这般的美人,若是生生剥了皮,也是可以留作观赏的。”
“剥,剥皮?”季婉吓的面色陡变,惨白如薄纸,齐整的贝齿紧咬住唇瓣,碎满水光的明眸瞳孔微缩,充满了恐惧。
阚首归凤眼微挑,他有一半的柔然血统,高挺的鼻梁下薄唇殷红的艳冶近乎妖异,碧色的眸看着僵直颤巍的季婉,森沉说道:“不过,只要你乖乖的待在这里,自然会无忧。”
换言之,她若是不乖……
燥热的风阵阵涌动,两人相距不远,季婉依稀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是从阚首归身上传来的,她瑟缩的看了看他身上的胡服,金丝线锦绣的墨色绸缎上隐约可见几团干涸的印迹。
他又杀人了!
脚腕间蓦然一股巨疼,季婉回过神来才知晓那男人在等着她的回答,而今目下她似乎别无选择,只能胡乱的仓惶点头。
死里逃生穿越一次,居然遇上了这么个可怕的变态,季婉觉得自己也是悖时到家了。
阚首归这才有了笑意,将季婉尚且滴着水珠的脚放在了怀中,掏出了一件物事往她脚腕上扣去,叮叮清响的小铃铛声脆悦耳。
“喜欢吗?”
季婉怯怯的看向自己的右脚,结了环扣的赤金脚链极为精致,轻轻一动,坠在周边的小铃铛就响个不停,看着阚首归修长白净的手指爱不释手的抚摸在其间,她莫名有种被戴上了脚镣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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