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j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j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ake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第5节:谁的咸阳?(1) 第二章 谁的咸阳? 1、酒馆怪客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只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划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于是我吼道:“李斯。”还好,那人没有答应。然而,南边靠窗的角落里却响起一个声音:“李斯在此,是谁唤我?”我赶紧朝
喜欢流血的仕途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