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屋还在的,自然是破败不堪,门可罗雀。确乎没人记得这里住过什么人,或者这还曾是个供人生息的所在。——不,有人是记得它的,岂止记得,简直就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莫小白。他是这个破败老屋的惟一继承者。他早已不住在那里,也不去光顾它。他怕见那黑黢黢的门窗,更怕见屋前红砖墙上那行关于白灰生意的广告语。那句广告语成了他人生的一个痛点。
他恨那个被人称为老莫头的父亲,正是这个老莫头,居然创作出那么一句委琐不堪的广告语,“老莫头的白灰不白不要钱”,这还是句人话么?哪怕说“有意购买白灰者请与老莫头联系”也好啊。现在这行广告语在小城已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外来客问路,小城人往往都是:“你看见‘老莫头的白灰不白不要钱’,再往前走就到了。”老屋因那句广告语而具有了某种象征意味。莫小白怎么会愿意光顾它呢?他只是在遐想的时候及睡梦里“回”去过,“回”一次,就是一个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他仍在遐想与梦中一次次地“回”。那毕竟曾经是家啊。那里,有他幼年至少年点点滴滴的辛酸与屈辱,也有他顽强生长出来的一个个梦想,甚至还哺育了他的一颗诗心——那是在怎样贫瘠的土壤上顽强生长的绿芽啊。“黑矮破败的门里有你卑微的回音/你就像墙角路边的石子/满世界铲也铲不尽的死不了花”。“那时我夜夜望着黑乎乎的窗棂的影子迷迷糊糊睡去/我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活在黑暗里的孩子”。莫小白一想到那个家,常有一种厌恶感。渐渐地,甚至对小城也有一种莫名的厌恶,他看每一个佝偻的老人都是老莫头,他听每一声揽生意的吆喝都是“不白不要钱”。他甚至一度极其厌恶自己的名字,疑心名字里那个“白”字与红砖墙上的“白灰”有着某种因果关系。白=白灰,白灰=老莫头,老莫头=小市民,老莫头的儿子=新一代小市民。也因此,小城每日里嗡嗡营营的市声教他格外敏感。“到处是yù_wàng的碰撞赤l的喧嚣/有人说它是浪荡子手中浑浊的酒杯/也有人说它是讨乞者腋下破败的布囊/我倒常常觉得/它更像一柄残了锋刃的匕首/日夜在我眼前刻毒地晃动/小城/我无法对你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字眼”。
于是,他的眼神就显得格外的冷。他变成了一个寡言少语的人,许许多多的话,他不想说出口,宁愿用冷冷的眼神与这个世界交流。
十六岁那年,他不想再读什么狗p书,他对那些浅薄而浮躁的大学生嗤之以鼻,他怕自己将来也读成那副熊样子。另外一方面也讨厌同学并无恶意地整日叫他老莫头。他闲在家里写了两年诗。后来,他在市文联的一次业余作者创作会上,想拜名家为师,经人介绍,见了一个省内颇有名气的诗人,叫仲马。这个名字教人联想到法兰西那个放荡不羁的文豪。据说前些年人们还尊称他为大仲马,后来,随着名声渐大,又一年四季地与各样女人频繁交配,圈内人便都称他为大种马了。
这个诗人是专职的。莫小白见到他的时候,诗人穿双拖鞋,两元钱一双的那种。可怕的是,诗人l露的脚后跟上,老茧是那样的黑,那样的糙,那样的肥厚不堪。那景况与诗相去甚远。那一瞬间,莫小白觉得,眼前四十不到的大仲马倒和自己曾经朝夕相处的老莫头很切近。引荐他的人说,大仲马前一段和电影明星万美美闹了场同居风波。莫小白在报刊上见识过这个万美美,比大仲马还大十来岁,体态臃肿不堪,每次在公众场合露面必含羞装嫩,净演些妓女呀,暗娼呀,fēng_liú寡妇呀,生活中据说也滥得一塌糊涂。据说开始万美美真以为大仲马喜欢她,就在大报小报各处宣讲她的爱情故事,还说很快完婚,从今往后要做贤妻良母云云,言词间洋溢着幸福。谁知过了一段时间真相大白。原来大仲马那时正写一本书,叫《fēng_liú寡妇》,和一家出版社签好合同的,眼看快到交稿时间,书刚写一半,却没了灵感,他狗急跳墙,想出这一招,希望这个风尘女子能给他带来灵感。果然和万美美同居后很快写完了书稿。书一问世,大仲马便将万美美弃之一边。万美美醒过神来,就雇小报记者写了一篇关于大仲马的生活隐私,包括他在床上的种种丑态,发表在二十多家省市的小报副刊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莫小白觉着这个大仲马够坏的,把万美美骗得好可怜。莫小白有些犹豫。想离开大仲马吧,可大仲马对他不错,真心实意地教他做诗,还净掏干货,令他受益匪浅。一时下不了决心,就仍跟着学诗,在大仲马家吃住,没事时帮大仲马抄抄写写,查查资料。有一次他向大仲马提起万美美,话里话外有那么一点怜惜之意,谁知大仲马竟直言不讳地说:“她可怜?她该感谢我呢,要不是我想从她身上淘弄点灵感,我会陪一个又胖又老的婊子睡几个月的觉?笑话!”
后来,大仲马出了点麻烦,教莫小白领他见
喜欢睡城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