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门,走路去办公室。我一向走路去上班,最好的点子都是在路上想到的。进入办公室前,我先去报社对面韩国人开的超市,找到《每日新闻》和《费城调查者》,再买一杯咖啡。过街后,我把报纸放在脚边的人行道,空出手到皮包里找前门的钥匙。右手正要开门时,我听到教堂敲钟,本能地翻过手腕对表,偏偏那表戴在拿着咖啡的左手,于是地上的报纸就被咖啡淋湿了,我要连忙跳开才幸免于难;然而,这件乌龙弄得我差点再次大哭。我扔掉湿了的报纸,爬上两层楼,走过灯光昏暗的走廊,想去洗手间清理这一团混乱。
我就是在前往洗手间的途中,看到那位身着蓝色衬衫的俊俏家伙。他迎着我正面过来,走路的样子好看极了。我心想,这可爱的陌生人在本报社的走廊晃个什么劲?大概是迷了路吧。
他对我露出微笑;我想这家伙或许是单身,所以我也对他微笑。我们擦身而过,我又多走了三步才转头去看他的屁屁。(到今天为止,我还弄不清楚自己为何回头。我不是盯着男人屁屁看的那种人。我对那个部位甚至不是非常有兴趣;就男人的身体特征,我会优先欣赏强壮的肩膀或养眼的胸膛,形状美好的手可能也很吸引我。)
就在我转头欣赏时,这位身穿蓝色衬衫的可爱家伙也转头欣赏我的屁屁;结果,我们的视线相遇,我放声大笑,他则点头微笑。但是两人的脚都没停下来,继续往各自的目标前进。
我经过厨房进入洗手间把门锁上,尽量除去衣服上的咖啡渍,然后我踩上马桶盖,转头从水槽上的镜子检查我的屁屁看起来怎么样。我发现长裤的剪裁使它看起来骗人的小(胜利,耶!),然后我从马桶上下来,打开厕所的锁,想出来查清楚这家伙到底是谁。
我跟音乐编辑马特以及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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