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正浓,水雾萦绕间,孔子曰赫然发现,被她困在怀里的人,竟然……竟然是一位……绝色l男!
倘若她的上辈子有此等艳福,她还真宁愿两眼一闭,先享受了再说。可惜,这辈子,孔子曰却由“她”变成了“它”,享受这个词在这里就会发生歧义。例如:享受美男滋味。再例如:享受美食,撕裂后活吞下腹!
卫东篱的脖子是如此修长细致,卫东篱的肌肤是如此的细腻温润,只要她轻轻一咬,一定会尝到他鲜血的美妙滋味。
孔子曰舔了一下嘴唇,爪子在温泉中一拍,仿佛入魔般贴上卫东篱的身体。
月夜下,卫东篱发出一声暧昧地呻吟。但见他动了动泛着粉红色的手臂,由后腰处摸出一把碎裂的东西,凑到面前看了看后,轻叹一声说:“小白菜,你的蛋碎了。”
孔子曰微怔过后,转身跳上岸,一边使劲儿甩着皮毛上的水珠,一边暗自咒骂道:让你挤碎老娘的蛋,老娘早晚踩碎你的蛋!一颗还一颗,两颗凑一对!
夜宵没了,孔子曰心情不爽,凑近篝火,轻轻趴下,先是用爪子挠了挠囚奴的手,然后将那颗毛茸茸的大脑袋枕在了囚奴的肚子上,这才连打了两个哈气,闭上了眼睛。
在最近几天的相处中,囚奴对于孔子曰的这种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于是他毫不迟疑的将手抬起,放到孔子曰的老虎头上,力道适中地按摩着。
孔子曰舒服得直往他身上趴,恨不得将脊椎骨全部送到他的手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孔子曰对这个从来不多话的丑男人产生了好感。也许其中较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囚奴够丑!
每当孔子曰看见他,都会想起前世的自己——那么丑陋,却十分有内秀!
正所谓丑人相惜,所以孔子曰下意识地想要靠近他,一人一兽在不知不觉间便亲昵了起来。
不可否认地说,孔子曰喜欢囚奴的那双大手!囚奴的手不但大,而且布满了老茧,充满了力量。按摩起来,就别提多舒服了。
孔子曰喜欢凑到囚奴的身边,享受着舒筋活血的按摩待遇。尤其是在泡完温泉后,被囚奴按上那么两下,当真是无比舒坦惬意。
卫东篱冷眼瞧着孔子曰与囚奴的亲近,早已心生不快。他冷笑一声,站起身,穿好衣服,缓步走到孔子曰的身边,抬起脚,出其不意地踹上孔子曰的老虎p股!
孔子曰闷哼一声,回头轻扫了卫东篱一眼,然后继续赖在囚奴身边不走。
卫东篱眯起了眼睛,走回到自己的兽皮软垫旁,动作优雅地坐下后,如同老佛爷般喊了声,“小白菜。”
孔子曰打了个冷颤,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身,先是慢慢踱步到萧尹的身边,动作迅速地咬起自己的私房钱包裹,然后才走回到卫东篱的身边,乖乖地趴下当暖脚垫子。
孔子曰不贪财,但是对自己的东西极具占有欲。这些私房钱是她的,就必须是她的!虽然这些私房钱让萧尹背了一路,但眼看着就要走出深山老林了,这些私房钱她必须拿回来,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样她才能比较放心。如果卫东篱这厮连老虎的私房钱都想要霸占,那绝对是连qín_shòu都不如啊!
卫东篱扫眼孔子曰,既觉得好气,又觉得好笑,暗道:这个畜生的心眼还真是不少。
孔子曰看着卫东篱将他那双白玉似的脚丫子塞到她的肚皮下,她冷哼一声,转开头,一边用爪子拨弄着篝火,一边想着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她真得做够了兽!如果可以,她多希望自己能够开口说人话,用语言抨击一下卫东篱,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虎啸”!
哎……沟通,很重要。
第十章:不入鸿国非好虎(一)(vip)
在行走中,孔子曰忘记了是日时间。
也不知道走了几日,风餐露宿的众人终于成功地走出了这片深山老林。
简单的洗漱过后,侍卫们纷纷乔装成普通的家丁模样,这才向着鸿国的关口前进。
鸿国左临睿国,右近渠国,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在三国的周边,还分布着一些易守难攻的小国,用以烘托和点缀着三国的强大。
鸿国四季气候宜人,除了夏日特别炎热之外,冬季倒也不是很冷。
鸿国不似睿国的地大物博,也不似渠国的兵强马壮,但这里却是一个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
可以说,鸿国就相当于一个中转站,汇集了各国做生意的财神,成为了人们谈生意做买卖的必经之地。这一切,既注定了鸿国的繁荣,也定型了鸿国的国情,以及其“燕过留毛”的特性。
正因为鸿国人爱财,所以他们不喜欢战争,也不善于舞文弄墨。
打个比方说,在渠国,如果有人围在一块儿看热闹,基本上都是因为谁和谁因为一言不合而血拼到了一起。渠国人既瞧不起文绉绉的人,觉得那是假斯文,也看不上商人的嘴脸,觉得那是下九流的行业。唯有武力,才是强国之道!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大爷!
而睿国如果有人相聚,必然是因为观花赏月,舞文弄墨。睿国自持地大物博,文化源远流长,所以,以文会友之事成为了一种时尚。睿国,几乎每年都会出一批文豪和画家。也正是因为如此,睿国人自命清高者居多,不屑好勇斗狠之徒更多,闻不得一身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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