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一束目光在轻轻注视着他,没有敌意,甚至有一丝温柔的感觉。
小狮子假装继续喝水的同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起水面的倒影……
看到了看到了,应该就是他(她)了:头上顶着两对大角,大就大了,角上竟然还分有九个叉!胸脯前及脖子周围围着一片灰棕色的长绒毛,都快浸到水里了。
小狮子确定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动物,不禁把头抬起来看他(她),没想到就在同一时刻他(她)也抬起那双大角,用他(她)那双大眼向他直视过来。
那是一双温润的金棕色的大眼。
他(她)竟然要比小狮子高大四五倍之多,一身赤棕色的皮毛,一张小巧精致类似长颈鹿的脸,威风凛凛站立着犹如王者之姿,神祗之态。
好有压迫感哦!小狮子一个站不稳差点跌进水里,而他(她)长长的前腿也随之微微向前移了移。
不会是因为我吧,西斯心想。
只不过对视了片刻,他(她)突然优雅的扭腰转身,西斯这才发现他(她)的身后还围跟着一大群和他(她)几乎一样的动物,不过有些没长这么大的角。
不管角大不大,西斯就暂时称他们为大角了。
不得不承认,刚才那只大角是那群之中最高大俊美,最有气质的。
看着其他大角对其之恭敬态度,西斯猜他(她)一定是他们的老大。
正在这时,从远处隐隐传来一阵阵隆隆声,西斯慌张地转头眺望,啊!是他们,最近频繁出现在他周围的奇怪人类,他们已经追捕了他好一阵子,他惶惶不可终日地东躲西藏,终究还是无法摆脱他们啊!
小狮子想也不想拔腿就跑,心里祈祷着能跑过他们驾御的那些跑得飞快的奇怪的东西。
此是,在包满铁丝网的吉普车车内。
“格林,我们已经追了那头小白狮将近一个月了,政府给的经费也耗了大半了,也没看到几次那只小家伙的几根白毛。你看我水水的肌肤都被折磨的跟咖啡渣有得拼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国享福,结束了这该死的非洲探险吧!”
“里奥,耐心点!”格林依然举着望远镜仔细观察着周围,对同伴却是不耐烦的态度。
“哦,我想我们找到那个小宝贝了。”格林放下望远镜的同时吹了声口哨。
“它就在前方不远处的那个大水坑旁,你用你的肉眼就能看到它那雪白的小身体,多可爱呀!叫上兄弟们,全速前进!还有,别忘了给子弹上膛。”
“麻醉弹就行了吧?”
“不,再准备一些爆一点的,我还看到一群在中国才见到过的马鹿,多打几只回去给大伙儿壮壮阳,呵呵呵——”
里奥不禁皱了皱眉,但还是马上行动了。
“兄弟们,为了我们大不列颠尊贵的荣誉,上啊!”格林号召起他的下属们。
轰隆声向西斯越逼越近,西斯却只能听到自己的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西斯没能逃过厄运,就在那些奇怪的人类手里拿的黑管子对着他轰的一声后,他就感到腹上一下刺痛,然后就慢慢失去了力气倒了下去。
我完了,西斯想,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我好想念你们啊!
小狮子用力睁大双眼看这世间最后一眼,就在他躺在地上渐渐闭上双眼时,仿佛看见人类把那些黑管子对准了那群美丽的大角。
千万别和我一样惨呦,美丽的大角,西斯做了最后一次祈祷后就失去了意识。
第三章囚禁
一些猎狮者吃掉狮子的心脏,幻想这能为他们带来力量和勇气;一些猎狮者斩去它们的爪子,认为这能帮他们阻挡巫医的诅咒;一些猎狮者只是为了炫耀自己高超的狩猎本领;还有一些猎狮者,只为那可以换得黄金的狮皮和狮骨。
现今当地黑人有个习惯,不吃野兽的肉,也不打猎。这个习惯是逐渐养成的。比如以前的马赛族(被形象地称之为野蛮的贵族)是以狩猎闻名的,一个男子成年时,必须猎获一头狮子才算合格,如果猎获两头狮子就成了大家崇敬的英雄。后来以畜牧业代替狩猎,以牛羊肉取代了兽肉,特别是穆斯林教在黑人中普及之后,政府又规定保护野生动物,原来的习惯就改变了,形成了新的良好习惯。
雄师在不列颠人们的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英语中”(不列颠雄狮)之说。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喜欢用雄狮作为纹章的图饰。在欧洲纹章学中,狮子的地位仅次于雄鹰,被称为“百兽之王”,象征力量,勇气和统治权。
话说那些英国狩猎者在打中小白狮西斯后,便把注意力全部放在马鹿群之上了。
在每一处车轮碾过的地方,都会留下几具鹿尸,当然还有受了重伤无法再奔跑的可怜的动物。
在阵阵枪声,狂吠声,及蹄子踏地声交织的一片混乱中,鹿王目光镇定依然,指挥大家朝各个方向分批逃离,但是在他的心里却时时刻刻担心着他唯一的儿子——维利的安危,但在现在的情况下,也只能希望他的母亲能保护他周全了。
很幸运,维利和他的母亲正处在离英国狩猎队较远的树荫下休息,而且稍稍离开了鹿群一段距离。
本来躺着乘凉的母鹿几乎在人类开始攻击的同一时刻机警地站起身来,把睡得美美的,还在流着口水的维利给惊醒了。
“妈妈,维利还没睡饱呢……”小鹿不满的抱怨着,却在看到母鹿万分凝重的表情后害怕得不作声了。
母鹿迅
喜欢鹿狮狂想曲(人兽)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