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程慕还是走了,他得赶紧攒钱,一定要赶紧治好。
既然不用治嗓子,好不容易来镇上一次,就打算好好逛逛,看需要什么置办些东西。
第十四章
镇子上摆摊的都卖的差不多了,而店铺则刚开张,程慕带着云韵先去了布店里。
“二位,是想要买布还是做成衣啊?”小二热情问道。
“给我妻子买双布鞋。”
小二领着两人往旁边走,架子上摆的都睡花花绿绿的女子布鞋,云韵一看上面绣着鸳鸯荷花,赶紧往后缩,他不想穿这样的鞋。
程慕知道云韵什么意思,他直接拿了一个最朴素的灰色的鞋,上面就只有一两根竹子的鞋,转过身询问云韵的意见。
云韵看到这双鞋整个人才放松下来,这鞋的款式简单,男人女人穿都合适,他当即点点头。
小二看这俩人这么爽快,赶紧去量云韵脚的尺寸。
“八寸,客官你这娘子看着不高,这脚可不小,要不拿着男子的鞋吧,这个鞋也有男人样式的。”
程慕听了皱一下眉头询问云韵的意见,一个女子穿男人的鞋子说出去有点不好看。
云韵再乐意不过了,买了依旧面子是竹子的鞋,云韵包好才放心放到篮子里,这是程慕给他买的第一样东西。
往前走是首饰店,云韵嫁过来也没有陪嫁,头发一直都用布缠着,正常女人都是用着银簪子。程慕想要进去买,云韵直接将他拉走了。好在程慕以为云韵不舍得花钱,就想着等以后有钱了他偷偷买一个送给云韵。
最后还买了土豆萝卜种子,这都是云韵买的,又买了五只小鸡,小鸡现在养,等过年就能吃了。
买好东西日头已经偏西了,在镇上吃午饭很贵,他们打算等回家了再吃。
出镇子的路跟来时的路不一样,路上都是青砖铺好,走起来也不累。往前走着,商铺什么的都少了,倒是绿树多了起来。
不远处听到有很多人在念书的声音,这条路程慕走了很多回,这里正是整个镇子上唯一的学堂——南林学堂,刚才念书的声音正是从这里面传出来的。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整齐划一的声音传来,云韵不禁驻足。
小的时候,他爹爹是镇子上难得出来的秀才,结果没考中举人就在学堂里教书,他小时候就是在学堂里长大的,那些四书五经都能背的滚瓜烂熟。现在再次听到这些熟悉的句子,不禁感叹物是人非。
“走吧。”
云韵点点头,挽着程慕往前走,现在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云秀才天资聪颖的儿子了,而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
走到南林学堂的门口,正赶上学生下学,一堆穿着绸缎的富家子弟从里面出来。云韵还看到了堂弟云武的身影。
这一年需要二十两银子呢,都够一家人两年的开销,除非是真有钱的人,不然是上不起的。
云武自然是看到了自己那个堂哥的身影,但是现在云韵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他才不想让同窗知道他有一个嫁给男人的哥哥。
回到家里,天还没黑,云韵和程慕就赶紧将萝卜土豆给种上,两个人一个人挖坑往里面埋,一个人挑水浇水。等所有的做完天色已经黑透了,稍微收拾一下吃完饭就睡了。
夜里总是那么漫长,相处了一个月,程慕完全适应身边有个人陪伴,那种孤独渐渐消失了。云韵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至少他有个倾听者。
第二天一早,云韵还在睡着,听到外面有人在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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