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纽约,或者州也都不可以吗?”
“他不能离开那里,他……他是那里的守护神。”
“啊?”爱德很是纠结了一下,“原住民吗?莫利,不是我歧视什么,但是……这样的他真的适合你吗?”
在大部分美国人眼中,原住民就相当于愚昧无知的原始人,茹毛饮血,与动物为伍。爱德本来以为“穆”是当地小镇的人,那充其量是个“乡下人”,却没想到冒出了个“守护神”,现在谁还相信这个?只有那些原始部落里的人才会有所谓守护神之说吧。
莫利理解爱德的意思,也不好解释,强笑了一声也就不再说什么。
接下去的日子里莫利一直在寻找适合的工作,但是一份要寻找一份可以长期驻扎在埃尔斯米尔的工作实在不太容易,一般这种工作只有研究所、政府机构才有,但似乎现在这些单位都不缺人。
爱德也说会帮莫利找找,但是爱德不想莫利回到那种气候恶劣的地方——更不想让莫利从此和一个土著相伴一生,既然莫利不排斥男人,爱德当然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机会。
连续两个月寻找工作未果,莫利只能先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领工资再说。他的积蓄不多,虽然爱德不会收他的房租,但他怎么好意思一直住下去,搬出来花销就更大了,没工作是撑不下去的。
爱德以为莫利会渐渐就这样算了,却没想到还没等到莫利回心转意,却先听到他受伤的消息。
莫利回到纽约后就一直很不顺心。
闷热的天气,灰蓝的天空,钢筋水泥构筑出的城市挂满了灯红酒绿的霓虹,耳边是汽车的喧嚣,身边是密密麻麻的路人擦肩而过,进入鼻孔的是充满了温室气体的浑浊空气,看着眼前的一切莫利总是会回想起那个黑山白水般的世界,一望无际的荒原,白雪黑石,碧蓝的天空,凉爽的气候,张开双臂拥抱自然,静心聆听世界的呼吸声,那种安宁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
然而最让莫利感到不适应却还是人类。
原来莫利做的是研究性的工作,有时候埋首实验室的时候三五天都未必会和人说话,而现在他做的是普通职员,每天干得最多的就是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这让莫利感到万分的不适应。他本就内向,不善言辞,在埃尔斯米尔一年多,终日与动物为伍,唯一的交流对象就是穆,他早已不习惯和人交往,一下子要他投入这样一份工作他怎么也做不来,一个月下来周围的同事也觉得他性格孤僻怪异,人际关系处得很差。
莫利不由得想到狼群,狼的生存方式很简单,不像人类有那样多错综复杂的关系,他在想或许成为狼真的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莫利一直只是想,他知道自己的心理状态出了点问题,长期生活在没有人烟的地方咋一会到人类社会就会不适应群居生活,社交恐惧、抑郁、语言障碍、情感障碍甚至病态人格——当然,莫利他现在还没有这么糟,他只是无法和人很好交流,如果保持良好心态,过一段时间就能调适过来,可他依然怀念和穆生活的日子。
日子在怀念中度过,莫利一直在犹豫和徘徊,留下或离开,已经不仅仅是几张机票的问题了,这个选择意味着他今后人生的方向,像普通人一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娶妻生子,还是抛弃人类的身份和相爱的人相思相守……莫利不知道要如何选择,他总是害怕自己会后悔,留下了害怕会一直思念狼王无法忘却,离去了又怕丢弃了人类的身份直到有一天厌倦却无法回归。
这种矛盾像魔鬼一样纠缠着莫利,他甚至无法入睡,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狼王那双浅碧色的眼睛静静地凝望着他,饱含了期待和忧郁。莫利消瘦了,精神也越来越不好。
这天晚上莫利在电视上看到一则关于埃尔斯米尔的消息,加拿大政府准备开设新的旅游区,而地点正是在狼王所生存的那片区域!莫利甚至在画面中看到了几匹熟悉的狼!
莫利简直不敢去想,如果那边也被开发成旅游区会对狼群生存带来多么大的影响!狼王的踪迹是不能被人发现的,一旦人类发现居然存在体格如此巨大的北极狼一定会针对它进行研究,这还没什么,在舆论下他们不敢将狼王捕捉起来,当他们发现狼王拥有不老不死的奇特能力时,一定会有人将其抓住研究,甚至解剖!——人类太想获得长生不老的能力了!
这怎么可以!
狼神是属于狼群的,是属于大自然的,它肩负着保护狼群发展的重责,如果狼神死了,在没有其他狼得到他的心脏的情况下,想要诞生新狼神必须经过千百年的繁衍发展,而且这时候狼群的数量必须足够庞大才有可能!可是在现今的环境下,狼群失去了狼神的保护连生存都有问题,又怎么可能发展起来?!
莫利急坏了,但是他远在纽约势单力薄,根本无法做什么。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因为这件事而走神,在公司里和一个同事相碰撞,将对方手里的资料给弄得一塌糊涂。那个同事生气之下轻轻搡了莫利一把,莫利一时头晕,没站稳就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好在只是一个错层的小楼梯,不过五六层,摔倒之后莫利站不起来就被人送去了医院。
爱德听到消息吓坏了,急急忙忙赶到医院,一打听才得知只是脚踝扭伤。
看着莫利右脚打着石膏爱德愤怒地说:“我要让律师起诉那个混蛋!”
莫利忙说:“算了,是我
喜欢狼君请大家收藏:(m.dmfuman.com),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