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顺清扭过头,盯着他看了两秒。
认识?的确有这个可能,毕竟曲霆的怪异举止像是针对他。沈顺清在脑海里把所有认识的姓曲的过了一遍,从小区快递员到某局局长。
可“眼神不一样”又是怎么个不一样?不怪沈顺清没看清,连他自己都能感觉到,每次视线相对,对方总是不动声色地把目光偏向别处。
“不过,有个人不见了。”
趁着一个红灯当口,陈灿突然把手机举到沈顺清面前。
“什么?”沈顺清没听清。
“当天从机场出来的是两个人,除了今天见到的曲总,还有一个提着行李跟在他身后的,像是助理。”陈灿放大一张照片指着王海:“这人第一天还跟着曲总去片区看过,后来就不见了,今天也没出现。”
沈顺清还没从上一个问题中回过神来,陈灿又抛了个深水炸弹,这次他觉得陈灿不应该去当狗仔,而是应该去考刑侦队,想起赵博文说这孩子机灵,说不定真有过人之处。
“会不会有别的安排?”
“不知道,”陈灿手指滑过一张张照片:“这大半个月都是曲总一个人去片区,这人没在。”
所以,陈灿的意思是——
曲霆是他认识的?
还有,另一个人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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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林城传奇
回家后沈顺清一直琢磨他和曲霆的联系,又让陈灿把近期拍的相关照片都传他qq。
在记者行业混迹,认识的人不少,认识他的人也不少。尤其是企业家在宣传上多倚仗媒体,有初次见面就握着沈顺清的手说“久仰大名”的,有攀亲带故拉关系的,装作不认识的还真没见过。
电视突然亮起,短兵相接乒乒乓乓的声音吓得沈顺清一激灵,抬眼一看是眼下大热的恶俗古装戏。
“我说曲爷,您开电视前能否打声招呼。”遥控器还在他脚边躺着呢,电视就这么亮了,要不是和曲飞生活多年,怕是被吓出心脏病来。
遥控器腾空飞起,电视画面唰唰轮换,由一部恶俗古装戏跳到了另一部恶俗古装戏。
“我看你好像在想事儿。”曲飞盯着电视解释。
曲飞生前是个漂亮的孩子,死后也保持着童稚十足的模样。一张肉嘟嘟的的小脸,若还活着,脸上应是如蜜桃粉`嫩的颜色。一双玻璃珠般的瞳孔黑白分明,虽然没法俏皮地眨眼,但也如黑葡萄一样好看。
沈顺清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影。
也如曲飞一样,有着圆圆的脸蛋和乌黑发亮的眼睛,虽然和今天看到的棱角分明、眼角有疤的男人大相径庭。
但是——姓曲。
沈顺清犹豫着把手机里的照片点开,小声招呼曲飞过来:“问你件事儿,你别激动,不准破坏我家电器。”
小鬼饶有兴致的凑过来。
沈顺清喉咙动了动,试探着问:“这人……”
如果不是吊灯又开始晃动,灯管滋滋地响,沈顺清应该能把话说完,此时他眼疾手快地一手按在曲飞肩膀上,另一只手扔了手机就把人往怀里带,在他背上轻轻拍打,动作里带着安抚的意味,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灯,默数吊灯还剩几秒寿命。
曲飞大口喘气,他没有呼吸,只是徒劳地作着张大嘴的动作,机械地维持嘴唇一张一合的姿势仿佛进行某种仪式。
被安抚了好一阵子后曲飞突然扭身挣脱,往沙发上一跳,指着摔在地上的手机:“这是我哥!是我哥!”
沈顺清哑了半晌,思维转了好几圈,不确定地开口——
“曲……听秋?”
十四年前,林城还是个依山傍水的工农业小城。高瞻远瞩的企业家投资建厂,小老百姓靠上班打工过日子,再偏远一点的农村还保持着养猪种田的传统生活方式。
沈顺清的父母都是中专教师,一家三口住在学校分配的教职工宿舍——一栋三层楼高的筒子楼里。上世纪八十年代林城高楼稀少,能住进筒子楼的都算是“大户人家”,沈家所住的筒子楼叫“红房子”,一面红艳艳的外墙在当时称得上气势恢宏。
同一楼层的除了沈顺清一家,还有“林城传说”——曲家。
林城城小故事少,带一丁点传奇色彩的边角料都可以被老百姓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嚼上好几年,何况曲家的传奇色彩还“不小”。
曲家女主人叫杜晓菁,年轻貌美,迷倒了不少林城少男的心。杜晓菁人虽漂亮,学业一塌糊涂,初中读完就跟着一群小混混在外混,打起架来谁也招架不住。
就在街坊邻里感叹“多好的姑娘不学好”的时候,林城突然来了个“书生”,还是从大城市g市来的。
在三姑六婆嘴里,书生的故事版本更多。有说是书院后人的,有说祖上是朝臣的,还有说留洋归来的,吹得神乎其神。
“书生”名叫曲墨儒,确实是个读书人,游历全国名川大河途径林城时突然来了灵感,在一家小旅馆里洋洋洒洒写了篇文章寄到报社,报社里的老学者们一看惊为天人立马登门拜访。后在一众文人的盛情邀请下,曲墨儒接连发表了数篇文章,成了林城文艺界的名人。
后来也不知曲墨儒在什么场合遇到了杜晓菁,一见倾心穷追不舍。杜晓菁本是太妹,看不起浑身酸腐气的读书人,无奈曲墨儒又写诗又写情书,软磨硬泡了好几年。
而后的故事更传奇,据说曲墨儒山川也不游历了家也不回,一副不娶佳人不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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