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维斯开始担心乐无忧很快就要康复,到时他们就要离开灵山,他也没有借口再留在这里。
“唉。”艾维斯发出今天第137声叹气。
“别再叹气了,想要就去追,别呆在这里惹我烦。”
“师父,你支个招吧。”
“现在倒是想起我来了,之前不知是谁嫌弃我的法子的。”
“没有,绝对没有,师父您说的都是对的,徒儿谨听教诲。”
“嗯哼。”乐无忧清清嗓子。
艾维斯很识趣地过去倒了一杯茶给他。
乐无忧漱漱口,吞下去。
“我不是让你去做功课查背景吗?”
“哦,查到了。胡灵,二十岁,是一个火狐,母亲是狐王胡梅,出生到现在从没见过他的父亲,一直在灵山上生活,因为他的母亲不让他下山。喜欢穿白色衣服,不苟言笑,少言寡语。”
“我说,你到底看上了他哪一点?”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具体我也说不出喜欢他的哪一点,但是第一眼看见他我就知道自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他就是这么的吸引我。”
“有这么玄乎吗?”
“那你又喜欢该隐大人哪一点?”
“我喜欢…打住,谁说我喜欢他了,是他喜欢我,他先喜欢我的。”乐无忧高声强调。
是不是没有底气的人都会特意大声说话来掩盖呢?
“照这么看,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
“终极办法,日久生情。”
“这,不太好吧。”艾维斯满脸通红。
“你把他带离灵山,朝夕相处,自然能培养出感情的。”这人脸皮挺薄啊。
“哦,这样。”艾维斯松了一口气,他好像想差了。“那怎么把他带离灵山?”
“这个,你来想。今天上课到此结束,我要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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