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里的路上,有着洛克家族的家徽的马车在稳速地行驶。萨米尔在后面在在树林中自如地跳跃穿梭着,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比起半年前,他更加懂得如何在瞬间寻找最佳的落点,如何借力更快地弹跳出更大的距离。以前在宽阔的树林中穿越因为速度过快,总少不了会挂些枝条叶子在身上;现在他即使在密林中,再也不会被叶子沾身。
这两天的路程都很平静,驾车,在中途的旅馆休息重复着。当马车驶进洛文斯山脉的时候,萨米尔感觉到了一些异常,这里的植物和当初进入洛克庄园的花园中一样,没有生气。
马车这时候也停了下来,驾车的安德森也放下手中的鞭子,面色凝重,“出来吧,洛文斯山脉我不是没来过,但静得连鸟叫也听不到就第一次见了。”
“安德森,你不愧是做过舒曼公爵骑士的人,警戒心还是这么高。”凭空出现的这个人让萨米尔有些意外,竟然是费滋先生,“萨米尔,你也出来吧,看来你对这个小女孩还很上心呀。”
萨米尔感觉很复杂,费滋先生对自己有教导之责,可自己也是真心喜欢柏莎小姐,绝对不希望她生命有什么危险。
“费滋先生是那个对柏莎小姐动了手脚的人吗?”他走到马车的边上。
“萨米尔,你真是太天真了。无论你多么想知道真相,向你的敌人去询问,本身就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他为什么要告诉你真相呢,那对他一点益处都没有。” 费滋先生微笑着,“不过,我今天心情很好,就透露一点吧,我要的是‘真示之眼’。”
他要的是“真示之眼”,而不是柏莎,说明他是想用某种特殊的方法把这项异能从柏莎身体里剥离。媒介大概就是那个骷髅,因为凭费滋先生的实力,要接近柏莎很容易。然而柏莎的生命力大量流失恐怕还不足够,恐怕还要把她的生命作为最后的祭奠。
“萨米尔,你带柏莎小姐和丽娜塔先离开。即使你留在这里,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安德森从座下取出一把带着银色花纹的黑色长剑,指着费滋。
“谁也走不了,你们已经进入我划定的法阵里了,除非我的允许,只能进不能出。”一个的光罩被费滋手指一划,就显现出来了。
“安德森,我们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聊聊,其实我本人对你还是很欣赏的。曾经为舒曼公爵出生如死,却被认定是个背叛者的人,为什么现在还要保护贵族呢?你对他们没有任何仇恨吗?”
“这些和你没关系。”
“一个昏庸的主子不配拥有你这样优秀的人才,如果你能归入我的麾下。你将是我生死与共的骑士,我的荣耀都将与你分享。”
“哈哈,如果是个美女说这句话我还会考虑考虑,你这个半截快入土的糟老头就算了吧。” 安德森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我们可以来一场公平的较量。”
两人的对峙的局面一触即发。萨米尔这是却悄然地跳到了车座上,拿起了马鞭往马的右边抽去,左手同时不停地拿出药瓶往前方的地上砸去。橙黄的液体不断地飞溅在地上,瞬间使植物枯萎,而光罩也在同一个方向出现了裂缝。
赌对了,萨米尔庆幸。如果法阵是通过抽取植物的生命力形成的,那只要让植物死掉,光罩就会破了。
而与此同时,安德森用猛烈的进攻抵住了费滋想要阻止的手势,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马车越跑越远。
、觐见
“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一心二用的人,搞什么魔武双修,只会背地里暗算人,都是一群混蛋。” 安德森以一种非常凄惨的姿态倒在洛文斯山脉某个不明方向的高崖上。衣服破破烂烂,身上像被利器撕裂开的伤口大大小小,他现在只有嘴巴还能动弹。希望那小鬼好运吧,我现在也无能为力了。
轰—忽如其来的巨大风压直接把马车掀成几半,马车上的人也被刮得散开,重重掉落在地。丽娜塔紧紧怀抱着柏莎,自己头部着地,鲜血在地上逐渐晕散,已经昏厥。
萨米尔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束住四肢,只能抬头用眼睛盯着来人。
“你有时真让人出乎意料,” 费滋蹲在他面前,“既让我有兴趣好好培养你,又让我很想杀了你。能够这么快找到法阵的弱点并且破坏它的,你是第一个。不如当我的仆人如何?”
“我不喜欢受人控制,”他冷静地看着费滋,“如果你想要我当你的仆人,我会无时无刻想着如何逃走。”
“说得好,小美人,我们又见面了。”来人有一头骚包的金色短发,穿着袖口是精美暗色花纹的棕色敞开长领小皮衣,露着仿佛总是在炫耀的结实肌肉。
“波菲尔,你来干什么?” 费滋脸上流露出戒备的神色。
“马克斯?布鲁赫,你对你的主人真是太忠心了。为了他,隐姓埋名,即使批着这么丑陋的人皮你都无所谓。实在太浪费赤玲珑族引以为傲的外表了。” 波菲尔伸出左手,一团巨大的火焰球朝他飞去。费滋,也就是马克斯试图用风的力量来隔绝火焰,却失败了。
炙热的火焰直接将马克斯的表皮烧成了炭黑色。黑色的皮渐渐随风而去,人也抽高了不少,渐渐露出马克斯年轻的真容—大红色和黑色交杂的长发,脸的两侧长着半透明的薄翅,血红色的眼睛和双唇,惨白的皮肤。他穿的不再是花匠费滋的简陋仆人服装,而是绘着魔纹的黑色法袍。脖子上带着黑银镂空饰品,正中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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