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格把雪碧喂到自己嘴里去了,说,天气太热,得降降温。
晚上两人出去吃饭,就吃什么产生了严重的分歧。黄格要吃大排档,李楠要去一些黄格听都没听过的店。两人谁也不让步,像植物与僵尸般僵持在路中央。
李楠想,如果去吃大排档,可以当体验生活,但如果带黄格这种人去吃糖朝,压根是给自己丢脸。他斟酌了一下,决定去大排档。
在大排档坐下,黄格点了瓶啤酒,李楠想了半天,要了瓶橙汁。
黄格笑了一下,说,你这么大还喝甜的,真可爱。
李楠看了黄格一眼,在心里骂,老子要喝,还要去bar里面喝彩色的。
黄格当然不是李楠肚子里的蛔虫,他只知道李楠连碳酸饮料都不喝,很可爱。
工科的黄格语言表达能力很有限,他那篇只有9个字的qq空间日志其实表达出了一个“明显”的意思,“我喜欢李楠”。但可惜的是,除了他自己,谁都不知道他竟然想表达这个。
他觉得李楠拍的花花绿绿的照片很有趣,看的杂志名字很有趣,喝的饮料很有趣,养的小番茄也很有趣,他就这么觉得心里轻轻的,再暖暖的,最后软软的。
黄格大概知道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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