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某个路口时,沈既拾从靠背上坐直身子,回身瞄着被甩在身后的路标,对司机说:“不好意思师傅,就在这儿停吧。”
就这么一眼的功夫,车子驶出去百十米,沈既拾下了车,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慢慢往回走,在一家眼镜店前停下。
“我弟弟,当年是在今天丢的。就在那,以前是一家书店,我把他扔在二楼自己去看书,被人抱走了。”
温让当时对自己说的话历历在耳。
当时二人在车上,沈既拾顾忌温让触景伤情,没有仔细看,一脚油门匆忙把车开过去。那时他对这个悲剧的故事还是个看客,以局外人的身份,全部的重点都放在保护温让的情绪上。而现在他一个人,以另一种身份回到这个城市,站在这个曾经的书店前,成为了故事中的主角。
这想法在脑海中升腾,带给他古怪微妙的感受。
马路斜对角有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穿过自动门的时候,熄声的黑夜里响起振聋发聩的音乐,两名在前台昏昏欲睡的店员打起精神询问他需要什么,他买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重新回到眼镜店前。
他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坐下,呼出一线烟气。时隔十七年,我回到了这里。只是店已经不是书店,我也有了另一个身份。仿佛这之间漫长的十七年都被悉数抹杀了。
烟雾在之间一根根缭绕燃烧,沈既拾看着眼前的马路,思维散得无边无际,他想象着从温让口中听来的画面,当年的自己就是从这里被人抱走,那是个下着大雨的傍晚,自己被抱走的时候哭了么?温让说过,小时候的温良很乖,讨喜又听话,不认生,谁都让抱,应该是没哭,否则多少也会引起一些路人的注意。抱着自己的人大概是往左边跑了,那条路上似乎偏一些。温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从楼上下来,发现自己已经不见了。
他大概站在门口里里外外观望了很久,也许就站在自己现在所坐的位置,硕大的雨花在他稚嫩的脚丫前绽开,他抱着新买的书,茫然又无措。
两个人的人生隔着一场大雨,就此天壤地别。
沈既拾两手交拳,沉沉抵住额头。温让,如果我知道,我被人抱走,你会痛苦这么久,会对我这个“弟弟”执着到这种程度,当年的我一定会奋力挣扎,抓也好,咬也好,哭也好,闹也好,从人贩子怀里挣出来,回到你身边。
温母一夜没有阖眼,北方冬季天亮的晚,她在床上失魂落魄一般捱到六点,星子终于灭了,天际泛起蒙蒙的亮光,她从床上爬起来,年龄大了,一夜不睡就觉得气血不足,头昏脑涨地洗漱好,出门上街,去菜市买了两斤新鲜排骨,又从早点铺买了两屉包子和鸡蛋汤,早市的人多起来,熙攘热闹,天色完全透亮了。
回到家门口,没等她把钥匙插进锁孔,屋里的人约摸是听到动静,从里面直接给她拧开了门,竟然是温曛。
“你怎么起那么早?”温母惊奇地看她一眼,把手里的早点递过去。温曛脸上还铺着一张面膜,绷着嘴角囫囵不清地吐字:“嘘,我爸还睡呢。我想早点儿去看看我哥,他一个人在医院也没人照顾。”她瞄一眼温母手里的排骨,又说:“妈,熬排骨汤啊?”
“嗯。”温母走进厨房,把排骨泡进水槽里,答道:“给你哥喝,养骨头。”
温曛把早点在桌子上放好,鸡蛋汤倒进大白瓷汤碗里,迅速去把面膜揭了,唏哩呼噜洗干净脸,挨挨蹭蹭地跟进厨房里,从身后攀住温母的肩膀摇晃着撒娇:“嘿,要么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呢,再打再骂,还是身上掉下的肉不是?”
温母洗着排骨,一抖肩膀:“去,别闹人,溅你一身。”
“妈,”温曛靠到一边站着,正经了神色,小心翼翼问:“我爸怎么想的?”
温母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沉沉闷闷:“你爸比我看得开。”
“您是得看开一点儿。”温曛松了口气,肩膀也跟着垮了下来:“妈,真的,别逼我哥了。你等会儿要去看他吧?千万别上火,别动手打他了。”
排骨进了锅,漫上水,一滴眼泪掉进锅里,溅起一朵小水花。温母摁了摁眉心,盖上锅盖,把锅架到炉子上。温曛又挨上来,抱住温母,羊羔儿一样把脸埋进她颈窝里,深深叹了口气。
“妈,顺其自然吧。”
温母闭上眼睛,攥住温曛搂在她腰上的手,轻轻拍了拍。
“去吃饭吧,等会儿跟我去看你哥。”
沈既拾在眼镜店前坐了半宿,思绪翻江倒海,想他与温让的关系,想他在沈家生活的这么多年,想他在温家吃得那两顿饭,重温一般一寸寸捋过去,等他终于下定决心,一包烟全成了烟屁股,嗓子被呛得干裂生疼,站起来才觉冷得一哆嗦。
彼时天色将亮未亮,他想想温让还在休息,自己披霜挂露的样子也一定不好看,便去医院附近找了家宾馆,给自己洗个热水澡。浑身被冻塞住般的毛孔被热水一浇灌,顿时升腾起一股倦意,眼皮直打颤,倒头去床上打了个盹儿。
从闭眼到睁眼,时间一共只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沈既拾却像做了一夜冗长的大梦,沉沉昏昏,梦里全都是温让,温让笑,温让哭,温让喊他的名字,温让寻找温良,还有温让在病房里对着温家二老跪下,痛苦呼喊“我不能再弄丢他一次了,我不能再没有他了。”
这是通过温曛在电话里的口述才知道的事,梦里他却像就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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